Monday, September 22, 2014
老趙評-紅樓夢
第 九回
戀風流情友入家塾
起嫌疑頑童鬧學堂
第 十 回
金寡婦貪利權受辱
張太醫論病細窮源
第 十一回
慶壽辰寧府排家宴
見熙鳳賈瑞起淫心
第 十二回
王熙鳳毒設相思局
賈天祥正照風月鑑
第 十三回
秦可卿死封龍禁尉
王熙鳳協理寧國府
第 十四回
林如海捐館揚州城
賈寶玉路謁北靜王
第 十五回
王鳳姐弄權鐵檻寺
秦鯨卿得趣饅頭庵
第 十六回
賈元春才選鳳藻宮
秦鯨卿夭逝黃泉路
第 十七回
會芳園試才題對額
賈寶玉機敏動諸賓
第 十八回
林黛玉誤剪香囊袋
賈元春歸省慶元宵
第 十九回
情切切良宵花解語
意綿綿靜日玉生香
第二十 回
王熙鳳正言彈妒意
林黛玉俏語謔嬌音
第二十一回
賢襲人嬌嗔箴寶玉
俏平兒軟語救賈璉
第二十二回
聽曲文寶玉悟禪機
製燈迷賈政悲讖語
第二十三回
西廂記妙詞通戲語
牡丹亭艷曲警芳心
第二十四回
醉金剛輕財尚義俠
痴女兒遺帕惹相思
第二十五回
魘魔法姊弟逢五鬼
紅樓夢通靈遇雙真
第二十六回
蘅蕪院設言傳密語
瀟湘館春困發幽情
第二十七回
滴翠亭楊妃戲彩蝶
埋香塚飛燕泣殘紅
第二十八回
蔣玉菡情贈茜香羅
薛寶釵羞籠紅麝串
第二十九回
享福人福深還禱福
痴情女情重愈斟情
第三十 回
寶釵借扇機帶雙敲
齡官劃薔痴及局外
第三十一回
撕扇子作千金一笑
因麒麟伏白首雙星
第三十二回
訴肺腑心迷活寶玉
含耻辱情烈死金釧
第三十三回
手足耽耽小動唇舌
不肖種種大承笞撻
第三十四回
情中情因情感妹妹
錯裡錯以錯勸哥哥
第三十五回
白玉釧親嚐蓮葉羹
黃金鶯巧結梅花絡
第三十六回
綉鴛鴦夢兆絳芸軒
識分定情悟梨香院
第三十七回
秋爽齋偶結海棠社
蘅蕪苑夜擬菊花題
第三十八回
林瀟湘魁奪菊花詩
薛蘅蕪諷和螃蟹咏
第三十九回
村老嫗荒談承色笑
癡情子實意覓蹤跡
第四十 回
史太君兩宴大觀園
金鴛鴦三宣牙牌令
第四十一回
賈寶玉品茶攏翠庵
劉姥姥醉臥怡紅院
第四十二回
蘅蕪君蘭言解疑語
瀟湘子雅謔補餘香
第四十三回
閒取樂偶攢金慶壽
不了情暫撮土爲香
第四十四回
變生不測鳳姐潑醋
喜出望外平兒理妝
第四十五回
金蘭契互剖金蘭語
風雨夕悶制風雨詞
第四十六回
尷尬人難免尷尬事
鴛鴦女誓絕鴛鴦偶
第四十七回
獃霸王調情遭苦打
冷郎君懼禍走他鄉
第四十八回
濫情人情誤思游藝
慕雅女雅集苦吟詩
第四十九回
琉璃世界白雪紅梅
脂粉香娃割腥啖膻
第五十 回
蘆雪广爭聯即景詩
暖香塢創製春燈謎
第五十一回
薛小妹新編懷古詩
胡庸醫亂用虎狼藥
第五十二回
俏平兒情掩蝦鬚鐲
勇晴雯病補雀金裘
第五十三回
寧國府除夕祭宗祠
榮國府元宵開夜宴
第五十四回
史太君破陳腐舊套
王熙鳳效戲彩斑衣
第五十五回
辱親女愚妾爭閒氣
欺幼主刁奴蓄險心
第五十六回
敏探春興利除宿弊
識寶釵小惠全大體
第五十七回
慧紫鵑情辭試忙玉
慈姨媽愛語慰痴顰
第五十八回
杏子陰假鳳泣虛凰
茜紗窗真情揆痴理
第五十九回
柳葉渚邊嗔鶯咤燕
絳芸軒裡召將飛符
第六十 回
茉莉粉替去薔薇硝
玫瑰露引來茯苓霜
第六十一回
投鼠忌器寶玉情贜
判冤决獄平兒情權
第六十二回
憨湘雲醉眠芍藥裀
獃香菱情解柘榴裙
第六十三回
壽怡紅群芳開夜宴
死金丹獨艷理親喪
第六十四回
幽淑女悲題五美吟
浪蕩子情遺九龍珮
第六十五回
賈二舍偷娶尤二姨
尤三姐思嫁柳二郎
第六十六回
情小妹耻情歸地府
冷二郎一冷入空門
第六十七回
饋土物顰卿念故里
訊家童鳳姐蓄陰謀
第六十八回
苦尤娘賺入大觀園
酸鳳姐大鬧寧國府
第六十九回
弄小巧用借劍殺人
覺大限吞生金自逝
第七十 回
林黛玉重建桃花社
史湘雲偶填柳絮詞
第七十一回
嫌隙人有心生嫌隙
鴛鴦女無意遇鴛鴦
第七十二回
王熙鳳恃強羞說病
來旺婦倚勢霸成親
第七十三回
痴丫頭誤拾綉春囊
懦小姐不問纍金鳳
第七十四回
惑奸讒抄揀大觀園
矢孤介杜絕寧國府
第七十五回
開夜宴異兆發悲音
賞中秋新詞得佳讖
第七十六回
凸碧堂品笛感凄清
凹晶館聯詩悲寂寞
第七十七回
俏丫鬟抱屈夭風流
美優伶斬情歸水月
第七十八回
老學士閒徵姽嫿詞
痴公子杜撰芙蓉誄
第七十九回
薛文龍悔娶河東獅
賈迎春誤嫁中山狼
第八十 回
懦弱迎春腸回九曲
姣怯香菱病入膏肓
Wednesday, August 20, 2014
道德經-帛書版
現存版本中。道德經帛書版是最接近老子原意的。
最通行的是晋代的王弼版,言辭最為優美,最易上口。但文字改動亦最多,最遠離老子原意。
通行本中,最頂唔順的,就是那些因避諱而改的文字,只因有個什麼皇帝叫什麼呀恆、呀啟,便恆字唔用得,啟字又唔用得。
講開又講,原來嫦娥真名是恒我(恒我避諱改作常我,輾轉改成嫦娥),太極原稱大恒。都只因漢文帝小名劉恒,大美人恒我及生兩儀的大恒就得改名,那怕那些原名全國已用了幾百年。
通行本中的異文,有些是筆誤,有些是為求文句更通順,有些是後人以為是改良卻弄巧反拙,有些什至是刻意篡改。
道德經帛書版是戰國後期的版本,避過了漢代及以後的改動,最接近老子原意。
老子
老子作道德經。老子姓李名耳,字聃,春秋時代楚國人。老子當時職業是守藏吏,在周朝首都洛陽管理國家藏書及檔案。在道教中老子被尊为道祖,俗稱太上老君。
最通行的是晋代的王弼版,言辭最為優美,最易上口。但文字改動亦最多,最遠離老子原意。
通行本中,最頂唔順的,就是那些因避諱而改的文字,只因有個什麼皇帝叫什麼呀恆、呀啟,便恆字唔用得,啟字又唔用得。
講開又講,原來嫦娥真名是恒我(恒我避諱改作常我,輾轉改成嫦娥),太極原稱大恒。都只因漢文帝小名劉恒,大美人恒我及生兩儀的大恒就得改名,那怕那些原名全國已用了幾百年。
通行本中的異文,有些是筆誤,有些是為求文句更通順,有些是後人以為是改良卻弄巧反拙,有些什至是刻意篡改。
道德經帛書版是戰國後期的版本,避過了漢代及以後的改動,最接近老子原意。
老子
老子作道德經。老子姓李名耳,字聃,春秋時代楚國人。老子當時職業是守藏吏,在周朝首都洛陽管理國家藏書及檔案。在道教中老子被尊为道祖,俗稱太上老君。
Sunday, June 29, 2014
易經常用詞語
老趙談-易經
元、亨、利、貞
- 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利者義之和也,貞者事之幹也。
- 元,始也;亨,通也;利,和也;貞,正也。言此卦之德,有純陽之性,自然能以陽氣始生萬物,而得元始、亨通;能使物性和諧,各有其利;又能使物堅固貞正而終。
- 元亨利貞者,言春夏秋冬也。象徵初始,成長,收穫,收藏。
- 元者萬物之始,亨者萬物之長,利者萬物之遂,貞者萬物之成。 以元亨利貞為天道生長萬物的四種德行。表現為萬物從生長到成熟四個階段,物生為元,長為亨,成而未全為利,成熟為貞。四階段周而復始,被稱為貞下起元,遂成為哲學家用來表述事物從始到終發展階段的術語。
厲
- 危難,危險,處境不利。
咎
- 災禍,過錯,過失,引為責罰,懲罰。
- 悔、咎、兇同為災禍,咎程度輕於兇,重於悔。
- 訓咎為殃,其義略同。
悔
- 災禍。
- 悔、咎、兇同為災禍,悔程度輕於咎,咎程度輕於兇。
吝
- 惋惜,有遺憾。程度不如悔。
吉
- 吉利。
譽
- 咎之相反。
- 言、憂、吝、悔、咎、兇,相反對比喜、譽、吉。
勿用
- 用的相反。
- 毋庸作事之謂也。
- 勿用不等於不用,而是該用的時候才用。
- 猶勿動。謂不可有所作為。
- 對某種行動的否定。
無攸利
- 攸为所,不會有任何好處。
孚
- 信用,為人所信服。
- 有孚,不出所料。
眚
- 眼疾,眼睛生翳,引伸過錯,災難,疾苦。
旡
- 有無之無,易經一律用旡字。不用無或亡。
否臧
- 臧,善也。否臧,不善也。
利見大人
- 見通現,大人即常說的貴人,不一定指有身份地位,凡可能對你有幫助或提點的,都可稱大人。
利涉大川
- 作艱難事如渡大河等也順利。古時涉大川是一件艱難事。
以
- 以通似。
悔亡
- 恐怕會有損失。
- 其悔去矣。
Sunday, May 25, 2014
端午節 吃糭子 念屈原 讀離騷
離騷 屈原
代序
帝高陽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 吾乃高陽顓頊帝之苗裔,家父名曰伯庸。
攝提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 我生於寅年庚寅日。
皇覽揆余初度兮,肇錫余以嘉名。 父親占時問卜,替我取了個好名字。
名余曰正則兮,字余曰靈均。 我的名字曰正則,字靈均。
紛吾既有此內美兮,又重之以脩能。 我既有先天內在美,又加上優秀才能。
扈江離與辟芷兮,紉秋蘭以為佩。 有如江離與辟芷,再加上秋蘭為佩。
汩余若將不及兮,恐年歲之不吾與。 只怕光陰似箭,年歲不與我。
朝搴阰之木蘭兮,夕攬洲之宿莽。 就象朝搴阰之木蘭,夕攬洲之宿莽。
日月忽其不淹兮,春與秋其代序。 日月忽其不淹,春與秋其代序。
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遲暮。 惟草木零落,恐美人遲暮。
不撫壯而棄穢兮,何不改乎此度? 何不撫壯而棄穢?何不改乎此度?
乘騏驥以馳騁兮,來吾道夫先路。 乘駿馬以馳騁,來吾道我作先鋒 。
未察
昔三后之純粹兮,固衆芳之所在。 當日三賢王治楚,固衆賢臣在楚。
集申椒與菌桂兮,豈維紉夫蕙茝? 集申椒與菌桂,豈維紉蕙茝?
彼堯舜之耿介兮,既遵道而得路。 堯舜光明正大,遵正道而得路。
何桀紂之昌披兮,夫唯捷徑以窘步。 桀紂狂妄放蕩,走捷徑卻窘步。
惟黨人之偷樂兮,路幽昧以險隘。 黨人偷樂,路幽昧險隘。
豈余身之憚殃兮,恐皇輿之敗績。 我豈怕自身遭殃,惟恐國家敗績。
忽奔走以先後兮,及前王之踵武。 奔走先後,希望追及前王之踵武。
荃不察余之忠情兮,反信讒而齌怒。 懷王你不察余之忠情,反信讒而火怒。
余固知謇謇之為患兮,忍而不能舍也。 余固知忠言之招患,但忍而不能舍。
指九天以為正兮,夫唯靈脩之故也。 指天發誓,唯靈脩之故。
曰黃昏以為期兮,羌中道而改路。 約好黃昏為期,卻中道改路。
初既與余成言兮,後悔遁而有他。 初既與余成言,後悔遁而有他。
余既不難離別兮,傷靈脩之數化。 我離開不難,只傷心懷王你拿不定主意。
孤芳
余既滋蘭之九畹兮,又樹蕙之百畝。 我既培育了大片蘭花,又種植了百畝蕙樹。
畦留夷與揭車兮,雜杜衡與芳芷。 我也培育了大片留夷與揭車,雜杜衡與芳芷。
冀枝葉之峻茂兮,願竢時乎吾將刈。 冀枝葉峻茂,到時開花收成。
雖萎絕其亦何傷兮,哀衆芳之蕪穢。 若都萎絕亦沒什麼值得傷心,只哀衆芳之腐化。
衆皆競進以貪婪兮,憑不猒乎求索。 衆皆競進以貪婪,不厭求索。
羌內恕己以量人兮,各興心而嫉妒。 各都恕己卻量人,各都興心而嫉妒。
忽馳騖以追逐兮,非余心之所急。 各都忽馳騖以追逐,這非余心所急。
老冉冉其將至兮,恐脩名之不立。 我只怕人將老去,名之不立。
朝飲木蘭之墜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 朝飲木蘭之墜露,夕餐秋菊之落英。
苟余情其信姱以練要兮,長顑頷亦何傷? 憑我精誠信念,就算餓至皮黃骨瘦亦何傷?
攬木根以結茝兮,貫薜荔之落蕊。 攬木根以結茝,貫薜荔之落蕊。
矯菌桂以紉蕙兮,索胡繩之纚纚。 矯菌桂以紉蕙,索胡繩之纚纚。
謇吾法夫前脩兮,非時俗之所服。 學古人穿著,非時俗之服飾。
雖不周於今之人兮,願依彭咸之遺則。 雖不周於今之人,願依彭咸之遺則。
未悔
長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艱。 長太息以掩涕,哀民生之多艱。
余雖好脩姱以鞿羈兮,謇朝誶而夕替。 我雖然愛整潔又自律,卻朝諫而夕替。
既替余以蕙纕兮,又申之㠯攬茝。 替換我的藉口是我佩蕙帶,又責怪我攬香草。
亦余心之所善兮,雖九死其猶未悔。 亦余心之所善兮,雖九死其猶未悔。
怨靈脩之浩蕩兮,終不察夫民心。 怨君王之浩蕩,終不察民心。
衆女嫉余之蛾眉兮,謠諑謂余以善淫。 衆女嫉余之蛾眉,謠諑謂余以善淫。
固時俗之工巧兮,偭規矩而改錯。 固時俗之工巧,違反規矩而以錯為對。
背繩墨以追曲兮,競周容以為度。 背繩墨以追曲,以迎合討好為法度。
忳鬱邑余侘傺兮,吾獨窮困乎此時也。 鬱鬱不得志,此時的我孤獨窮困。
寧溘死以流亡兮,余不忍為此態也。 寧溘死以流亡,余不忍為此態也。
鷙烏之不羣兮,自前世而固然。 鷙烏之不羣,自前世而固然。
何方圜之能周兮,夫孰異道而相安。 何方圜之能互相配合,夫孰異道而相安。
屈心而抑志兮,忍尤而攘詬。 屈心而抑志,忍尤而攘詬。
伏清白以死直兮,固前聖之所厚。 伏清白以死直,固前聖之所厚。
未變
悔相道之不察兮,延佇乎吾將反。 悔沒有認清道路,現停下來準備返正途。
回朕車以復路兮,及行迷之未遠。 回朕車以復路,及行迷之未遠。
步余馬於蘭臯兮,馳椒丘且焉止息。 步馬於蘭臯,馳騁止息於椒丘。
進不入以離尤兮,退將復脩吾初服。 進不入以離尤,退將復脩吾初服。
製芰荷以為衣兮,集芙蓉以為裳。 製芰荷以為衣,集芙蓉以為裳。
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 雖然沒有知已,苟余情其信芳。
高余冠之岌岌兮,長余佩之陸離。 高余冠之岌岌,長余佩之陸離。
芳與澤其雜糅兮,唯昭質其猶未虧。 芳與澤其雜糅,唯昭質其猶未虧。
忽反顧以遊目兮,將往觀乎四荒。 忽反顧以遊目,將往觀乎四荒。
佩繽紛其繁飾兮,芳菲菲其彌章。 佩繽紛其繁飾,芳菲菲其彌章。
民生各有所樂兮,余獨好脩以為常。 民生各有所樂,余獨好脩以為常。
雖體解吾猶未變兮,豈余心之可懲。 雖體解吾猶未變,豈余心之可懲。
不聽
女嬃之嬋媛兮,申申其詈予。 女媭對我十分關懷啊,絮絮叨叨地指責我。
曰鯀婞直以亡身兮,終然殀乎羽之野。 說鯀因太直以亡身,終然殀乎羽之野。
汝何博謇而好脩兮,紛獨有此姱節。 汝何博謇而好脩,紛獨有此姱節。
薋菉葹以盈室兮,判獨離而不服。 薋菉葹等雜草滿室,判獨離而不服。
衆不可戶說兮,孰云察余之中情。 衆不可戶說,孰云察余之中情。
世並舉而好朋兮,夫何煢獨而不予聽。 世並舉而好朋,夫何煢獨而不予聽。
瞻前
依前聖以節中兮,喟憑心而歷玆。 依前聖以節中,喟憑心而歷玆。
濟沅湘以南征兮,就重華而敶詞: 濟沅湘以南征,就舜帝重華而陳詞:
啟《九辯》與《九歌》兮,夏康娛以自縱。 夏啟有了九辯與九歌,其子康娛以自縱。
不顧難以圖後兮,五子用失乎家巷。 不顧難以圖後,其五子用失乎家巷。
羿淫遊以佚畋兮,又好射夫封狐。 后羿淫遊及佚於田獵,又好射大狐狸。
固亂流其鮮終兮,浞又貪夫厥家。 固亂流其鮮終,寒浞又貪夫厥家。
澆身被服強圉兮,縱欲而不忍。 寒澆身被服強圉,縱欲而不忍。
日康娛而自忘兮,厥首用夫顛隕。 日康娛而自忘,腦袋因此而失去。
夏桀之常違兮,乃遂焉而逢殃。 夏桀之常違,乃遂焉而逢殃。
后辛之菹醢兮,殷宗用而不長。 殷紂后辛之菹醢,殷宗用而不長。
湯禹儼而祗敬兮,周論道而莫差。 湯禹儼而祗敬,周論道而莫差。
舉賢而授能兮,循繩墨而不頗。 舉賢而授能,循繩墨而不頗。
皇天無私阿兮,覽民德焉錯輔。 皇天無私阿,覽民德焉錯輔。
夫維聖哲以茂行兮,苟得用此下土。 夫維聖哲以茂行,苟得用此下土。
瞻前而顧後兮,相觀民之計極。 瞻前而顧後,相觀民之計極。
夫孰非義而可用兮,孰非善而可服。 夫孰非義而可用,孰非善而可服。
阽余身而危死兮,覽余初其猶未悔。 阽余身而危死,覽余初其猶未悔。
不量鑿而正枘兮,固前脩以菹醢。 不量鑿而正枘,固前脩以菹醢。
曾歔欷余鬱邑兮,哀朕時之不當。 曾歔欷余鬱邑,哀朕時之不當。
攬茹蕙以掩涕兮,霑余襟之浪浪。 攬茹蕙以掩涕,霑余襟之浪浪。
求索
跪敷衽以陳辭兮,耿吾既得此中正; 跪敷衽以陳辭,耿吾既得此中正;
駟玉虬以乘鷖兮,溘埃風余上征。 駟玉虬以乘鷖,溘埃風余上征。
朝發軔於蒼梧兮,夕余至乎縣圃; 朝發軔於蒼梧,夕余至乎縣圃;
欲少留此靈瑣兮,日忽忽其將暮。 欲少留此靈瑣,日忽忽其將暮。
吾令義和弭節兮,望崦嵫而勿迫。 吾令義和弭節,望崦嵫而勿迫。
路曼曼其脩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路曼曼其脩遠,吾將上下而求索。
飲余馬於咸池兮,總余轡乎扶桑。 飲馬於咸池,總轡乎扶桑。
折若木以拂日兮,聊逍遙以相羊。 折若木以拂日,聊逍遙以相羊。
前望舒使先驅兮,後飛廉使奔屬。 前望舒使先驅,後飛廉使奔屬。
鸞皇為余先戒兮,雷師告余以未具。 鸞皇為余先戒,雷師告余以未具。
吾令鳳鳥飛騰兮,繼之以日夜。 吾令鳳鳥飛騰,繼之以日夜。
飄風屯其相離兮,帥雲霓而來御。 飄風屯其相離,帥雲霓而來御。
紛緫緫其離合兮,斑陸離其上下。 紛緫緫其離合,斑陸離其上下。
吾令帝閽開關兮,倚閶闔而望予。 吾令帝閽開關,倚閶闔而望予。
時曖曖其將罷兮,結幽蘭而延佇。 時曖曖其將罷,結幽蘭而延佇。
世溷濁而不分兮,好蔽美而嫉妒。 世溷濁不分,好蔽美而嫉妒。
改求
朝吾將濟於白水兮,登閬風而緤馬。 朝吾將濟於白水,登閬風而拴馬。
忽反顧以流涕兮,哀高丘之無女。 忽反顧以流涕,哀高丘之無女。
溘吾遊此春宮兮,折瓊枝以繼佩。 溘吾遊此春宮,折瓊枝以繼佩。
及榮華之未落兮,相下女之可詒。 及榮華之未落,看可送給哪個女子。
吾令豐隆椉雲兮,求宓妃之所在。 吾令豐隆椉雲,求宓妃之所在。
解佩纕以結言兮,吾令蹇脩以為理。 解佩纕以結言,吾令蹇脩以為理。
紛緫緫其離合兮,忽緯繣其難遷。 紛緫緫其離合,忽緯繣其難遷。
夕歸次於窮石兮,朝濯髮乎洧盤。 夕歸次於窮石,朝濯髮乎洧盤。
保厥美以驕傲兮,日康娛以淫遊。 保厥美以驕傲,日康娛以淫遊。
雖信美而無禮兮,來違棄而改求。 雖信美而無禮,來違棄而改求。
未寤
覽相觀於四極兮,周流乎天余乃下。 覽相觀於四極,周遊了天上又回到大地。
望瑤臺之偃蹇兮,見有娀之佚女。 望瑤臺之偃蹇,見有娀氏之佚女。
吾令鴆為媒兮,鴆告余以不好。 吾令鴆為媒,鴆告余以不好。
雄鳩之鳴逝兮,余猶惡其佻巧。 雄鳩之鳴逝,余猶惡其佻巧。
心猶豫而狐疑兮,欲自適而不可。 心猶豫而狐疑,欲親自登門而不可。
鳳皇既受詒兮,恐高辛之先我。 鳳皇既受聘禮,恐高辛帝捷足先登。
欲遠集而無所止兮,聊浮遊以逍遙。 欲遠走而無所止,聊浮遊以逍遙。
及少康之未家兮,留有虞之二姚。 趁少康還未成家,留有虞氏之二女。
理弱而媒拙兮,恐導言之不固。 理弱而媒拙,恐導言之不固。
世溷濁而嫉賢兮,好蔽美而稱惡。 世混濁而嫉賢,好蔽美而稱惡。
閨中既以邃遠兮,哲王又不寤。 閨中既如此深遠,哲王又不醒寤。
懷朕情而不發兮,余焉能忍與此終古。 懷朕情而不發,余焉能忍與此終古。
占吉
索藑茅以筳篿兮,命靈氛為余占之。 拿出筮草和占筒,命靈氛為余占之。
曰:兩美其必合兮,孰信脩而慕之? 曰:兩美其必合,孰信脩而慕之?
思九州之博大兮,豈唯是其有女? 思九州之博大,豈唯是其有女?
曰:勉遠逝而無狐疑兮,孰求美而釋女? 曰:應要遠走不要狐疑,那有求美女而放棄美女?
何所獨無芳草兮,爾何懷乎故宇? 天涯何處無芳草,爾何懷乎故宇?
世幽昧以昡曜兮,孰云察余之善惡。 世幽昧以昡曜,孰云察余之善惡。
民惡其不同兮,惟此黨人其獨異。 民惡其不同,惟此黨人其獨異。
戶服艾以盈要兮,謂幽蘭其不可佩。 戶服艾以盈要,謂幽蘭其不可佩。
覽察草木其猶未得兮,豈珵美之能當? 覽察草木其猶未得,豈珵美之能當?
蘇糞壤㠯充幃兮,謂申椒其不芳。 蘇糞壤㠯充幃,謂申椒其不芳。
欲從靈氛之吉占兮,心猶豫而狐疑。 欲從靈氛之吉占,心猶豫而狐疑。
巫咸將夕降兮,懷椒糈而要之。 巫咸星占大師今夕將降臨,懷椒糈而要之。
百神翳其備降兮,九疑繽其並迎。 百神翳其備降,九疑山諸仙繽其並迎。
皇剡剡其揚靈兮,告余以吉故。 光輝閃閃地顯靈,告余以吉故。
日勉陞降以上下兮,求榘矱之所同。 曰:應該上下尋找,求規矩法度政見之所同。
湯禹嚴而求合兮,摯咎繇而能調。 湯禹嚴而求合,終找到伊尹皋陶君臣而能調。
苟中情其好脩兮,何必用夫行媒。 苟中情其好脩,何必用夫行媒。
說操築於傳巖兮,武丁用而不疑。 說操築於傳巖,武丁用而不疑。
呂望之鼓刀兮,遭周文而得舉。 呂望之鼓刀,遭周文而得舉。
甯戚之謳歌兮,齊桓聞以該輔。 甯戚之謳歌兮,齊桓聞以該輔。
及年歲之未宴兮,時亦猶其未央。 及年歲之未老,時亦猶其未央。
恐鵜鴃之先鳴兮,使百草為之不芳。 恐鵜鴃之先鳴,使百草為之不芳。
何瓊佩之偃蹇兮,衆薆然而蔽之。 何瓊佩之偃蹇,衆埋沒而蔽之。
惟此黨人之不諒兮,恐嫉妒而折之。 惟此黨人之不諒,恐嫉妒而折之。
時繽紛其變易兮,又何可以淹留。 時繽紛其變易,又何可以淹留。
蘭芷變而不芳兮,荃蕙化而為茅。 蘭芷變而不芳,荃蕙化而為茅。
何昔日之芳草兮,今直為此蕭艾也。 何昔日之芳草,今直為此蕭艾也。
豈其有他故兮,莫好脩之害也。 豈其有他故,莫好脩之害也。
余以蘭為何恃兮,羌無實而容長。 余以蘭為可恃,可惜只虛有其表。
委厥美以從俗兮,苟得列乎衆芳。 委厥美以從俗,苟得列乎衆芳。
椒專佞以慢慆兮,樧又欲充夫佩幃。 椒專佞以慢慆,樧又欲充夫佩幃。
既干進而務入兮,又何芳之能祗。 既干進而務入,又何芳之能祗。
固時俗之流從兮,又孰能無變化。 固時俗之流從,又孰能無變化。
覽椒蘭其若玆兮,又況揭車與江離。 覽椒蘭其若此,又況揭車與江離。
惟玆佩之可貴兮,委厥美而歷玆。 惟玆佩之可貴,委厥美而歷玆。
芳菲菲而難虧兮,芬至今猶未沫。 芳菲菲而難虧,芬至今猶未沫。
和調度以自娛兮,聊浮游而求女。 和調度以自娛,聊浮游而求女。
及余飾之方壯兮,周流觀乎上下。 及余飾之方壯,周流觀乎上下。
自疏
靈氛既告余以吉占兮,歷吉日乎吾將行。 靈氛既告余以吉占,歷吉日乎吾將行。
折瓊枝以為羞兮,精瓊爢以為粻。 折瓊枝以為菜餚,精瓊爢以為乾糧。
為余駕飛龍兮,雜瑤象以為車。 為余駕飛龍,雜美玉象牙以為車。
何離心之可同兮,吾將遠逝以自疏。 不同道不相為某,吾將遠逝以自疏。
邅吾道夫崑崙兮,路脩遠以周流。 邅吾道夫崑崙,路脩遠以周流。
揚雲霓之晻藹兮,鳴玉鸞之啾啾。 揚雲霓之晻藹,鳴玉鸞之啾啾。
朝發軔於天津兮,夕余至乎西極。 朝發軔於天津,夕余至乎西極。
鳳皇翼其承旂兮,高翱翔之翼翼。 鳳皇翼其承旂,高翱翔之翼翼。
忽吾行此流沙兮,遵赤水而容與。 忽吾行此流沙,遵赤水而容與。
麾蛟龍使梁津兮,詔西皇使涉予。 麾蛟龍使梁津,詔西皇使涉予。
路脩遠以多艱兮,騰衆車使徑待。 路脩遠以多艱,騰衆車使徑待。
路不周以左轉兮,指西海以為期。 路不周山以左轉,指西海以為期。
屯余車其千乘兮,齊玉軑而並馳。 屯余車其千乘,齊玉軑而並馳。
駕八龍之婉婉兮,載雲旗之委蛇。 駕八龍之婉婉,載雲旗之委蛇。
抑志而弭節兮,神高馳之邈邈。 抑志而弭節兮,神高馳之邈邈。
奏《九歌》而舞《韶》兮,聊假日以媮樂。奏《九歌》而舞《九韶》,聊假日以媮樂。
陟陞皇之赫戲兮,忽臨睨夫舊鄉。 陟陞皇之赫戲,忽臨睨舊鄉。
僕夫悲余馬懷兮,蜷局顧而不行。 僕夫悲余馬懷,蜷局顧而不行。
已矣
亂曰:已矣哉, 結曰:已矣哉,
國無人莫我知兮,又何懷乎故都? 國無人莫我知,又何懷乎故都?
既莫足與為美政兮,吾將從彭咸之所居。 既莫足與為美政,吾將從彭咸之所居。
Thursday, February 27, 2014
Wednesday, December 25, 2013
為汪精衛平反-精衛填海
汪精衞,是中國近代史上一個悲劇人物,所謂頭號大漢奸。
從汪精衛的早期言行及一生著作,可以看出他是一個有志氣有理想之人,決不是當漢奸的材料。而他的後人,常欲替他翻案。這引起了我極大的興趣,去追查一下箇中真相。
汪兆銘(1883-1944),字季新,筆名精衛,出生於廣東三水現佛山市,祖籍浙江山陰今紹興縣。
汪精衛年青時追隨孫中山,加入了孫中山的興中會。從興中會的《民報》創刊開始,一直是《民報》的撰稿人,以筆名“精衛”發表文章,鼓吹革命。
筆名“精衛”,源自《山海經》精衛填海的故事,有對革命鍥而不捨之意義。
《山海經》一段:
又北二百里,曰發鳩之山,其上多柘木,有鳥焉,其狀如烏,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衛”,其鳴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遊於東海,溺而不返,故為精衛,常銜西山之木石,以堙於東海。
故事相傳,上古時炎帝有個小女兒,名叫女娃。有一次,她往東海遊玩後沒有回家,相信已溺斃於海中。女娃死後化成一隻小鳥,這小鳥常「精衛、精衛」地叫着,於是被稱為「精衛鳥」。這小鳥不斷地銜着山裡的小樹枝小石子,投入東海,欲把東海填平。這個故事,比喻意志堅定,不懼艱苦,不以收獲微小而不為。
汪精衞於同盟會時期,與孫中山等人在海外號召革命,和清朝政府對抗,六次武裝起義,包括黃花崗起義在內,相繼失敗,死傷烈士無數。當時革命黨領袖被保守派批評,他們是使人送死而自己謀名利的“遠距離革命家”。在這情況下,作為同盟會中堅分子的汪精衛,站了出來,提出自己去北京刺殺清政府高官,用鮮血來證明同盟會領袖不是貪生怕死的“遠距離革命家”,挽救快將消失的革命信心。
汪精衞等計劃行剌清朝攝政王,事敗被捕,獄中待斬,獄中作了以下名詩。
《被逮口占》——汪兆銘1910年於獄中
銜石成痴絕,滄波萬里愁;孤飛終不倦,羞逐海浪浮。
詫紫嫣紅色,從知渲染難;他時好花發,認取血痕斑。
慷慨歌燕市,從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
留得心魂在,殘軀付劫灰;青磷光不滅,夜夜照燕台。
這詩從獄中傳出後,立即被多張報紙爭相轉載,“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 更成為當時革命青年們廣為傳頌的詩句。
汪精衞幸好大命不死,次年辛亥革命成功,出獄成為革命英雄。1925年孫中山去世後,汪精衛當選國民政府主席。之間一段時間是汪一生中輝煌的日子。
汪精衞半生與蔣介石及共產黨分分合合。1931年九一八事變,日本侵華,汪在抗戰初期聯共抗日態度堅決。後得悉共產黨野心,轉為堅決反共。中國輕易地失去東三省後,便確信中國不是日本敵手,主張對日和平交涉。1940年在日占區成立了一個統一的“國民政府”,不知是曲線救國還是當傀儡政權,數年後1944年病逝於日本名古屋帝國大學醫院。陵墓建在孫中山陵墓左側的梅花山上。八年抗戰,日本投降。解散南京國民政府。蔣介石在重慶還都南京之前,將汪墓炸毀,遺體燒卻。
成王敗寇,汪被歷史判斷為頭號大漢奸。卻未可盡信。汪是蔣介石之對頭,蔣派國民黨視汪為叛徒,國民黨寫的歷史肯定有偏差。汪後期極端反共,中共歷史亦必然判定汪是壞人。
讀所有關於汪精衞的歷史文獻,要非常小心。所謂第一手資料,例如個人回憶錄,戰後審判漢奸戰犯之供詞,當時中日之外交文獻等等,都不盡可信。它們大都推過邀功,或則閃爍其詞,或則相應當時需要,未必全是歷史事實。
若說汪精衞是漢奸,有沒有一個中國人,因汪而處於更差的境況呢? 有沒有一寸中國土地,因汪而失去掉呢?答案是出奇地清楚—通通沒有!說汪精衞賣國,他賣了什麼呢?
有人說,汪精衞不甘做第二,要終身做主角。一生功勞,有名無實,失敗居多,浪得虛名,從無實權,賣國是意氣之爭。沒有宗旨,只有堅持,太愛面子。權欲薰心,易受影響,又受身邊人之壓力,騎虎難下,拾起不能放下,等等等等。我看以上批評,只是以成敗論英雄,只會出自對汪精衞不了解的人之口。只要粗略地看看關於汪精衞的歷史,便不會有以上任何一條結論。
亦有人說,包括胡適在內,說汪精衞太早成為烈士,背負英雄之名,自以為是救世主,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汪的悲劇性格,使汪走上漢奸之路。
若汪精衞是做臥底,做兩面人,他真心幫那一方,的確很難從結果來判斷。汪心裡明白,建立南京政權,必定有辱無榮。中國抗戰勝利他必是漢奸,日本勝利他則必是傀儡,兩面不是人。汪若是選擇做臥底,他已不作個人考慮。
我等或可說他儍,節是失了,卻不可以罵他漢奸賣國賊。我等駡汪精衞是漢奸賣國賊,如同兒子駡母親是淫婦,罵賣肉養全家之寡婦母親是淫婦。
汪精衞是大漢奸?應當認真去追查箇中真相,搜集證據,為汪精衛平反。這刻我只能說:抗戰時期的汪精衞,信念是真愛國,行為是活傀儡,結局是大漢奸。而這結局是有待平反的。
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你,若我們是海鷗燕雀,汪精衛便是鴻鵠。但汪選擇做精衛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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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汪精衛年表
1884 出生於廣東三水。
1901 18歲,中秀才,廣州第一名。義和團事件。
1904 留學日本政法大學。
1905 追隨孫中山。
1907 越南和馬來亞等南洋各地,從事革命活動,結識陳璧君。
1908 同盟會發動了六次武裝起義,相繼失敗。
1910 謀刺清朝攝政王載灃失敗,但挽回同盟會“遠距離革命家”的困境。
1911 辛亥革命成功。
1912 中華民國成立,袁世凱出任第一任中華民國總統。
1912 婉謝廣東省都督職,實踐革命成功後不作官的承諾。
1912 和陳璧君結婚,法國留學。
1913 革命派反袁,緊急回國,叁加“二次革命”失敗,亡命法國。
1915 袁世凱帝制復辟。
1916 袁世凱急病而死。形成軍閥混戰局面。
1923 國民黨聯俄容共。
1924 黃埔軍校成立,成為國民黨黨軍,蔣介石出任校長。
1925 起草孫中山“總理遺囑”。當選國民政府主席。是汪一生中最輝煌的日子。
1926 中山艦事件。汪精衛辭職,離開廣州前往法國馬賽。
1926 蔣介石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開始北伐。
1927 汪精衛歸國復職。
1927 《汪陳聯合宣言》。
1927 寧漢分裂。
1927 汪精衛看到《五月指示》。明白共產黨是在顛覆國民黨。
1927 南昌起義。在南昌發生了共產黨武裝暴動。
1927 中共發起廣州暴動,有人說汪精衛是共產分子,汪引退,和陳璧君前往法國。
1928 蔣介石統一全黨,重新開始北伐。宣告北伐成功。首次出現全國統一的局面。
1929 汪精衛回國,聯合“護黨救國軍” 抗蔣,爆發“中原大戰”,被蔣各個擊破瓦解。
1929 寧漢合流。美國經濟大蕭條。
1931 全國打出“打倒獨裁”“護黨救國”的旗號反蔣。
1931 九一八事變。關東軍扶植滿洲國。
1932 一•二八”事变, 汪在抗戰初期抗日態度堅決。
1932 汪命令張學良出兵,張卻聲稱汪無權過問軍事,汪宣布辭職,前往歐洲養病。
1933 汪精衞回南京復職,此後汪主張對日和平交涉 。蔣也積極支持汪的和平計劃。
1933 汪批准《塘沽協定》。賣國之名初現。
1935 汪精衞遇刺,被鐵血鋤奸團擊中三槍。前往歐洲療養。
1936 西安事變。汪精衛從歐洲回國。
1937 盧溝橋事變,全面抗戰。
1938 國軍突然炸開黃河大堤。長沙大火。
1938 “重光堂協議”,近衞三原則,出走河內,刺殺誤中曾仲嗚,發表「艷電」。
1939 汪抵上海推行和平計劃。
1940 汪兆銘政權。“還都南京”,在日占區成立了一個統一的“國民政府”。
1941 日軍偷襲美珍珠港,太平洋戰爭爆發。
1943 大東亞會議。
1944 病逝於日本名古屋帝國大學醫院。陵墓建在孫中山陵墓左側的梅花山上。
1945 日本投降。解散南京國民政府。
1946 蔣介石在重慶還都南京之前,將汪墓炸毀,遺體燒卻。
Tuesday, December 3, 2013
汪精衛 驢論
汪精衛 驢論
“校長,各位同志,兄弟今日就黨代表職,有幾句話,想對各位同志說。此次中央執行委員會,委託兄弟以黨代表的重責,兄弟初時本不敢擔任,因為本校是蔣校長廖黨代表秉承總理的訓令,苦心孤詣,慘澹經營,以有今日,如今廖黨代表中道死去,兄弟自顧才力遠不如廖黨代表,恐怕不能和廖黨代表一樣擔負重責。而且自從七月以來,國民政府成立,兄弟以中央執行委員會資格,參加國民政府委員會會議及軍事委員會會議,日夕無暇,實在不能專心致意,擔任黨代表的職務,從前廖黨代表已深以兼職為苦,何況兄弟更不能有有所顧慮了。記得從前讀過了一首詩,題目是《哲學家的驢子》,敘說一個驢子,馱著一輛車子,車子上滿載著什物,那驢子一步一步的,只顧前走,沿途給人在車上增加什物,它也毫不顧慮,做出了一種哲學家的態度,似乎無所不可的。及到後來,載也重了,力也竭了,驢子也倒了,車子也翻了,車子上的什物,都拋落在地上了。這一首詩,對於一般不度德不量力的人,真是晨鐘暮鼓,兄弟所以不能不有所顧慮。
“只是仔細一想,四萬萬人裡頭,總有百餘萬的黨人,這百餘萬黨人,要替四萬萬人擔當責任,哪一個不應該像驢子一樣?所以不度德,不量力,擔當過分的責任,不盡是驢子的罪過,只有一面儘管擔當著,一面希望有別的驢子,來分些擔當,庶幾不至於翻了車子。革命黨人,一面強迫自己,一面喚起同志,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兄弟想了幾回,終於接受中央執行委員會的委託了。”
汪精衛遺書:最後之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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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精衛墓,在南京梅花山側。抗戰勝利後,蔣介石令何應欽炸毀。 |
汪精衛遺書:最後之心情
作者:汪精衛
以下是根據汪精衛的大女婿何文傑手抄《最後之心情》錄入。中間“××”均係手稿上原有。何老先生在手抄稿前面寫道:“一九六四年二月,汪氏逝世將近二十年,香港發現題為'最後之心情'的汪氏的國事遺書,引起國人以至日本各方面的注視,也惹起了真偽的論爭,聚訟紛紜,始終沒有定論。最低限度,作為史料的參考,也有一定的價值。”
真乎?偽乎?公佈於此,請有興趣者公斷。
《最後之心情》是汪精衛逝世前一月曾口授全文、最後由汪夫人陳璧君謄正的"國事遺書"。
文中歷述他對抗戰的態度:為了拯救國家;
所以離渝的原因:想保全蔣氏;
組府的苦衷:為欲與虎謀皮;
對甘心附敵者的觀感:鷹犬;
汪政權最後立場:應不背"黨必統一,國不可分"之原則;
生前的遺恨:為未能目睹東北四省之收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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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衛遺書:最後之心情
兆銘來日療醫,已逾八月。連日發熱甚劇,六二之齡,或有不測。念銘一生隨 國父奔走革命,不遑寧處。晚年目睹鉅變,自謂操危慮深。今國事演變不可知;東亞局勢亦難逆睹,口授此文,並由冰如(謹按:為汪夫人陳璧君字)謄正,交╳╳妥為保存,於國事適當時間,或至銘歿後二十年發表。
中華民國三十三年十月╳日
兆銘
兆銘於民國二十七年離渝,迄今六載。當時國際情形,今已大變。我由孤立無援而與英美結為同一陣線,中國前途,忽有一線曙光,此兆銘數年來所切望而慮其不能實現者。回憶民國二十七年時,歐戰局勢,一蹶千里,遠東成日本獨霸之局,各國袖手,以陳舊飛機助我者唯一蘇俄。推求其故,無非欲我苦撐糜爛到底,外以解其東方日本之威脅;陰以弱我國本。為蘇計,實計之得!為中國計,詎能供人犧牲至此,而不自圖保存保全之道?捨忍痛言和莫若!
然自西安事變以還,日本侵逼,有如無已,一般輿論,對日已成一戰聲。渝府焦心積慮,亦惟以不變應萬變,以謀國府基礎之安全。兆銘之脫渝主和,與虎謀皮,必須截然與渝相反,始能獲得日人之稍加考慮。又必須本黨之中,各方面皆有一二代表人物,而後日人始信吾人有謀和可能,而為淪陷區中人民獲得若干生存條件之保障。即將來戰事敉平,兆銘等負責將陷區交還政府,亦當勝於日人直接卵翼之組織或維持會之倫。兆銘行險僥倖,或不為一時一地之國人所諒,然當時之念國際演變,已至千鈞一髮局面,此時不自謀,將來必有更艱險更不忍見內外夾攻之局勢發生,馴至雖欲自為之謀而不可得。兆銘既負國事責任,不在妄冀其不可能而輕棄或有可能之途徑。年來昭告國人者曰:「說老實話,負責任」。說老實話:則今日中國,由於寇入愈深,經濟瀕破產,仍為國父所云次殖民地位。而戰事蔓延,生民煎熬痛苦,亦瀕於無可忍受之一境。侈言自大自強,徒可勵民氣於一時,不能救戰事擴大未來慘痛之遭遇。如儘早能作結束,我或能苟全於世界變局之外。多樹與國,暫謀小康,只要國人認識現狀,風氣改變,凡事實求是,切忌虛憍,日本亦不能便亡中國,三五十年,吾國仍有翻身之一日也。負責任:則兆銘自民國二十一年就任行政院長,十餘年來,固未嘗不以跳火坑自矢。個人與同志,屢遭誣蔑,有壬(唐)、仲嗚(曾)、次高(沈)被戕者數數。今春東來就醫,即因民廿四之一彈,個人生死,早已置之度外。瞻望前途,今日中國之情形,固猶勝於戊戌瓜分之局,亦仍勝於袁氏二十一條之厄。清末不亡,袁氏時亦不亡,今日亦必不亡。兆銘即死,亦何所憾!
國父於民國六年歐戰之際,著中國存亡問題。以為中國未來,當於中日美三國之聯盟求出路。蓋以日人偏狹而重意氣,然國父革命,實有賴於當年日本之若干志士。苟其秉國鈞者能有遠大眼光,如兩國輔車相依之利,對我國之建設加以諒解,東亞前途,尚有可為。美國對中國夙無領土野心,七十年來,中國人民對之向無積憤,可引以為經濟開發振興實業之大助。今日兆銘遙瞻局勢,東亞戰爭,日本必敗,其敗亦即敗於美之海空兩權。日本如能早日覺悟及此,以中國為日美謀和之橋樑,歸還中國東北四省之領土主權,則中國當能為之勉籌化干戈為玉帛之良圖, 國父之遠大主張,便能一旦實現。
今兆銘六年以來,僅能與日人談國父之大亞洲主義,尚不能談民初國父之主張,即因日本軍人氣燄高張,而不知亡國斷種之可於俄頃者也。
兆銘竊有慮者,中國目前因中美之聯合,固可站穩,然戰至最後,日軍人橫決之思想,必使我國土糜爛,廬舍盡墟,我仍陷甲辰乙巳日俄戰爭之局面,絲毫無補實際。日本則敗降之辱,勢不能忍,則其極右勢力與極左勢力勢必相激盪而傾於反美之一念,則三十年後遠東局勢,仍有大可慮者也。
兆銘於民主政治,夙具熱忱。民十九擴大會議之後,曾通過憲法,當時張季鸞先生曾草文論之,言政局失敗而憲法成功。餘曾告冰如,此為雪中送炭。又憶南華日報在香港創立時,欲對民權主義多作鼓吹,而苦無註冊之保證金,賴當時英國閣揆麥唐弩氏遠電當局云:「汪先生夙倡民主,可免其報繳費」,心常感之。四年前國府還都(按:指汪政權之創建),不過苦撐局面,為對日交涉計萬不得已而為之,故仍遙戴林主席。銘尸其位而遍邀南北一時地望與民國以來時局之推移有關係者,參與其事,民主之基,庶幾有豸。然年來以對日主張,不無遭英美不明實情者之猜忌。東亞戰爭爆發後兩年,日本已遭不利,陷區更痛苦彌深,而國府(按:指汪政權而言)突對外宣戰,豈不貽笑外邦?不知強弱懸殊之國,萬無同盟可能;有之,則強以我為餌。而悍然行者!實政府在淪陷區內,假以與日本爭主權爭物資之一種權宜手段,對英美實無一兵一矢之加。惟對解除不平等條約與收回租界等事宜,得以因勢利導者,率得行之,此實銘引為快慰之事。上海租界自太平軍與曾李相持時,已為藏垢納污之區,八十年來,以條約束縛,政府苦難措手,今日不惟日本,即英法亦宣言交還,大戰之後,租界終入國府範圍,固不當因日本之成敗而變易也。
對日交涉,銘嘗稱之為與虎謀皮,然仍以為不能不忍痛交涉者,厥有兩方面可得而述:其一、國府目前所在之地區,為淪陷區,其所代表者,為淪陷區之人民,其所交涉之對象,為陷區中鐵蹄蹂躪之敵人,銘交涉有得,無傷於渝方之規復;交涉無成,仍可延緩敵人之進攻。故三十年有句云:「不望為釜望為薪」者,實為此意,所以不惜艱危欲乘其一罅者。其二、民國二十一淞滬協定時,銘始與對日之役,其後兩任行政院,深知日方對華,並無整個政策,而我之對日,仍有全國立場。日本自維新以後,號稱民主,而天皇制度之下,軍人有帷幄上奏之權。自清末兩次得利,固已睥睨於一時。民初對我大肆橫迫,至華府會議,始解其厄,因已礙於英美之集體壓迫,早欲乘以而動矣。九一八初起當時,粵方派陳友仁渡日與幣原外相磋商,稍有成果,而寧方同志,寄望於國聯,斥為賣國。及淞滬長城諸役衄敗後,累次交涉,見日本政出多門,而軍人努力膨脹,海陸之傾軋,議會制度之破產,軍閥野心之無已境,其前途為失韁野馬,彼國之有識者,早引為隱憂。兆銘離渝與之言和,因已知其交涉之對象,為日政府無力控制之軍人;為淪陷區當地之駐軍;為仰軍人鼻息之外交使節;為跋扈日張之校佐特務,而非其國內一二明大體識大勢之重臣。然以兆銘在國府之關係,與乙巳以來追隨國父四十年之地位,對方即欲探知政府真意,用以為謀我滅我之資,亦不得不以之為交涉對象,而尊重其地位,其情形或差勝於南北之舊官僚(按:自係指維新臨時兩政府之人而言),兆銘即可於此覘其國而窺其向。況彼雖政出多門,亦尚有一二老成持重之人,對彼元老重臣,銘固未嘗不以東亞大局危機為憂,以國父「無日本即無中國;無中國亦無日本」之言為戒。即彼跋扈自大無可理喻者,亦必就我各級機關於盡情交涉中,使得稍戢其兇燄,以待其敝。又日軍氣燄雖盛,進退時且浚巡,海陸軍之交誹,時或露其真相於我。然其表現上之尊重天皇與服從命令,仍數十年來並無二致,是目無東京而仍有東京;目無中國而仍不能將中國人之地位完全抹煞。彼樞府既以和平及新政策標榜,駐屯軍亦不能故違,只能拖延圖利。是國府交涉之對象,非其謀國之臣,而為重利之酋,銘仍不至於一著全輸而無以自立。即我或無法延拖改變其初衷,在淪陷區範圍,彼既承認我政府為盟邦,為復興東亞之夥伴,即不能全不顧我民生需要與政府體制,仍可為民生留一線之機,此實國難嚴重非常時期不得已之手段,此兆銘為國之切謀一己犧牲之拙策,屢為二三同志言之者。蓋中國為弱國,無蹙地千里而可以日形強大之理。蔣為軍人,守土有責,無高唱議和之理,其他利抗戰之局而坐大觀成敗者,亦必於蔣言和之後,造為謠諑,以促使國府之解組混亂,國將不國。非銘脫離渝方,不能無礙於渝局;非深入陷區,無以保存其因戰爭失陷之大部土地;既入陷區,則必外與日人交涉,而內與舊軍閥政客及敵人羽翼下之各政權交涉。即國府過去所打倒者如吳╳╳(佩孚),所斥如安福餘孽╳╳╳輩(似指梁鴻誌等),以及日人特殊之鷹犬,東北亡國十餘年之叛將,銘亦必儘量假以詞色,以期對日交涉之無梗。銘蓋自毀其人格,置四十年來為國事奮鬥之歷史於不顧!亦以此為歷史所未有之非常時期,計非出此險局危策,不足以延國脈於一線。幸而有一隙可乘,而國土重光,輯撫流亡,艱難餘生,有識者亦必以兆銘之腐心為可哀,尚暇責銘自謀之不當乎?
是以銘之主張,其基本之見解:為日本必不能亡中國。日本本身之矛盾重重,必不致放棄對國府(汪政權)之利用,及知其不能利用,我已得喘息之機。而中國局面之收拾,則誠為不易,戰後大難,更有甚戰爭之破壞,必有待於日軍之和平撤退而後,政府陸續規復,始得保存元氣,民國二十六年廬山會議時銘已懷此隱憂,時至今日,而此種跡象,蓋益顯著。苟國人能稍抑其虛憍自滿之心,實事求是,日本能憬然於侵略之無所得,戰局之逆轉,化戾氣為祥和,亦為一念,端在其局勢之最後如何發展耳。
民國三十一年,日本改造社長山本實秀入京,事後語人云:「汪先生無情報」,蓋其時日方之敗局未顯,而戰事已見膠著。山本嘗周行南洋緬甸各佔領區,故作此危語也。然山本此語,餘實得聞之。銘離渝六載,在東亞戰事爆發以前,期直接交涉之順利,除公開電報外,未嘗與渝方通訊。於日本以外其他國家,雖有互派使節者,未嘗以之為交涉對象。蓋以日本軍人氣量狹隘,又多疑忌,國府所居地位為變局,其目的為專辦對日本一國之交涉,乃至日駐軍之下一地方之交涉,實不必多事捭闔,啟彼機心。然銘等之真心主張,及交涉之曲折,殊未隱瞞,各國使領亦有進言於我者。銘雖赤手空拳,在此東南諸省範圍內,凡能為國家自主留一線氣脈者,亦無不毅然不顧一切之阻礙主張之,竟行之!蓋以此為我內政範圍,外人不應干涉。
今後此亦可為渝方同志稍述一二俾互知其甘苦者:一為恢復黨之組織與國父遺教之公開講授;一為中央軍校之校訓,以及銘屢次在軍校中及中央幹部學校之演講;一為教科書決不奴化,課內岳武穆文文山之文,照常誦讀,凡銘之講詞以及口號文字,皆曾再三斟酌。如近年言「復興中華,保衛東亞」,乃清末同盟會「驅除韃虜,復興中華」之餘音。 「同生共死」,為事變前某文中之成句。至於條約交涉各端,更可謂殫心竭慮,實已盡其檢討對策之能事。且戰事結束,日軍議和撤退,此項條約,總成廢紙,固無礙於國家之復興。
目前所疚心者,東北與內蒙之問題,迄未得合理之解決方策耳。然關於東北內蒙,本月與小磯言,同意有改變之餘地。如銘不幸病歿抱憾以終者,未能生見九一八事件之起因東北之收復耳。然在九一八以前,東北政府與日本懸案,積有百餘件,懸而未決,地方中央,互相諉責,大禍終啟。今銘在寧六年,明知日方將敗,而仍繼續以之為對象磋商者,則以國事雖有轉機,尚在逆水行舟。而日本在此時,為事變十三年來惟一有憬悟與誠意收拾時局之一時期。中國如謀振奮自強而又一切求之主動者,理當爭取此千載一時之機會,俾其從容退兵,收其實利,一隙之乘,肇端於此。回憶三年前山本之言,蓋亦謂燭見機先,不可以為敵方之新聞界人士而忽視其意也。
華北五省局面,殊形複雜,一年來稍有變動,尚未受中央(指汪政權)之直接控制。然日既已放鬆,我當緊力準備,俾將來國土完整,無意外變化發生。銘於十三年奉國父命先入北京,其後擴大會議偕公博入晉,前年赴東北,頗知北方形勢,應得一與政府及黨關係密切之人主持之。政府(汪政權)應推公博以代主席名義常駐華北。而以京滬地區交佛海負責。在一年內實現重點駐軍計劃,俾渝方將來作接防準備,此意當由冰如商公博以銘名義向中政會提出。
中國自乙未革命失敗,迄今五十年,抗戰軍興,亦已七載,不論國家前途演變如何,我同志當知黨必統一國不可分之主張,不可逞私煽動分裂。其在軍人天職,抗戰為生存,求和尤應有國家觀念,不得擁兵自重,騎牆觀變。對於日本,將來亦當使其明瞭中國抵抗,出於被侵略自衛,並無征服者之心。對於渝方,當使其了解和運發生,演化至今,亦仍不失其自信與自重。將來戰後兩國能否自動提攜,互利互賴,仍有賴於日本民族之澈底覺悟,及我政府對日之寬大政策。兆銘最後主張及最後之心倩,期與吾黨各同誌及全國同胞為共同之認識與共勉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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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汪精衛《日記》和遺囑之謎
網上抄錄。出處:《縱橫精品叢書》作者:沈立行 日期: (2002)
所謂“遺囑”
汪精衛的親屬親信,包括陳璧君在內,都說汪在日本治病直至死亡,從未寫過遺囑。但1964年,卻在香港冒出了一份汪的遺囑,題為《最後之心情》,下書“兆銘”。題目的確是汪的親筆,但“遺囑”前記中則說,全文由陳璧君代抄,並且注明,要等汪死後20年,方可發表。此文一出,海外掀起了一陣軒然大波。但這份“遺囑”不像《日記》,疑點甚多,真偽莫測。發表這份“遺囑”的,是周佛海的親信金雄白。金當時正以“朱子家”為筆名,在香港《春秋》雜誌上寫長篇回憶錄《汪政權的開場和收場》,前後寫了近百萬字,後來出了6本單行本。金雄白不是汪精衛“改組派”的人,更不是汪的親信,而一直是國民黨CC分子。抗戰前就是國民黨《中央日報》和上海《晨報》(CC潘公展所辦)的採訪主任,是個資深的老報人。後來一直追隨周佛海,汪氏時任汪記國民黨候補中央執行委員,並任中央政治委員會法制專門委員會副主任。金不僅是個報人,而且還是有名的律師。汪氏時在周佛海的支援下,金在南京辦《中報》,上海辦《平報》,並辦了開小報風氣之先的《海報》(抗日勝利後由毛子佩接管,改為《鐵報》。解放初期改為《亦報》,由馮亦代主持)。所以,金雄白和汪精衛似乎風馬牛不相。但汪的遺囑,不在自己的親屬處,竟由金雄白得之而發表,實在出人意料。
汪的“遺囑”竟到金雄白的手裏,是不得不令人懷疑的,而且來歷非常蹊蹺,不合情理。金雄白在《汪精衛國事遺書發現經過》一文中說:“1964年2月8日那一天,‘春秋雜誌社’轉給我發自本港的一封挂號信,發信人卻無姓名。撿視之下,有一疊四張半蠅頭小楷複寫的汪精衛的國事遺書,又有一張榮寶齋信紙上,汪氏親筆寫的“最後之心情 兆銘”7字。透查封內,並無發信人附給我的函件。我已深以為異。最初,我為信紙上汪先生的字跡所吸引,再四審視,雖確信為汪氏之親筆,但仍抱有一個先入的成見,認為汪先生並沒有立下遺書。當汪先生的遺體從名古屋移到南京時,許多人都急急向汪夫人陳璧君探問:‘汪先生有沒有立過遺囑?’她當?回答得很乾脆:‘沒有!’
而在這留港幾年,我曾不時與汪先生的家屬有所接觸。當汪先生在日臥病時,她們都是朝夕隨侍之人,而他們又幾乎一致說:‘先生在病中,沒看到寫過什麼遺囑、遺書一類的文件。’”不過,後來金雄白仍相信汪的遺囑是真的。金又寫道:“不僅這‘最後之心情’幾字,無可懷疑是汪的真跡,其次,看慣汪先生文筆的人,一眼利能辨其真偽。5000字的長文,有誰能仿冒?寄件人既不是他的親屬,而且不願透露姓名,更有何仿冒之必要?況過去的許多事實,也是別人所無法知道的。紙張的陳舊,顯然已有一二十年的時間,連上面的一枚圖釘,也已鏽深印在紙上了。”
金雄白為了進一步證實,當即會見汪的長子汪文晉(當時,陳璧君也於1959年在上海監獄病死)。當汪文晉讀完全文後,對題目的字跡,筆調和言語等所說的一切,認為均非偽造。汪孟晉並認為,全文抄寫的筆跡,是出於汪的至友龍榆生之手(遺書內是說叫陳璧君抄寫的,但發現的又不是陳的筆跡)。龍榆生是汪家密友,擔任過中央大學教授,陳璧君在上海市監獄服刑,龍曾長期送去書籍,內中就有毛澤東的《論人民民主專政》。陳璧君一再閱讀,終於寫出了“共產黨的成功,並非偶然”的自白書。
金雄白和許多人研究後,大家認為,大概汪在病中只寫了題目,就口述或錄音後由人眷正。此文肯定由陳璧君保存,因遺囑內規定,要汪死後20年方可發表,故她一直深藏不露。後來陳璧君被判無期徒刑,自知出獄無望,才暗交可以信賴的龍榆生。當時汪的子女和方君璧,都不在上海,只有龍榆生常有來往。1964年剛好是汪去世20周年(汪死於1944年11月10日),故十之八九,信是龍榆生的後代或心腹朋友寄出的。
汪精衛的女婿何文傑,和汪十分親密,勝過汪的子女。汪在日本治病時,何自始至終,隨侍左右,寸步不離,汪是不是有遺囑,何應該是最最清楚的人。當何文傑在港看到這份遺囑時,除確認“最後之心情 兆銘”是汪親筆外,從文筆和風格上也證明是汪的文章,但何認為決不是汪在日本病危時寫的。
汪精衛的另一密友朱朴,看了遺書後說:“我看慣了汪先生的文章,這是別人萬難類比的。”大漢奸陳君慧看了後說:“我曾赴日本探視汪先生的疾病。我委婉問他對將來有什麼交代?汪說:‘一切已詳在我的著作中。’這‘著作’二字,可能就是指的‘遺囑’。”汪的長女汪文惺看後則說:“假如遺書是假造的話,無論文筆和內容,都到無懈可擊的地步了。”
但是有誰會替汪精衛造一份“遺囑”呢?偽造的目的有何在呢?而這《最後之心情》的真跡又從何而來呢?大陸上根本不可能,臺灣已不可能,日本更不可能,因“遺囑”是反蘇、反共,甚至是反日的,只是汪對自己的醜表功。
經過這批人驗證後,金雄白和不少人認為,如這份遺書真是汪所口述的,只有一個可能,即1943年底動手術取出10年前留在胸間的子彈後,在南京北極閣寓所休養時所預擬好的草稿,交陳璧君抄寫而保存。於是,金雄白就將汪的“遺囑”全文發表,當即轟動一時,尤其是香港和日本,反應十分強烈。
至於“遺囑”的內容,實在不值一提。統觀全文,共5000字,不外乎下列幾點:
(1)反蘇反共。汪認為中日打仗,必定是兩敗俱傷,結果是蘇聯坐收漁利,中共借此壯大。汪為此說:“......回憶民國27年(即1938年),遠東成為日本獨霸之局,各國袖手。以陳舊飛機助戰者,唯一蘇俄。推求其故,無非欲我苦撐糜爛到底,外以解東方日本之威脅,陰以弱我國土。......”
(2)汪說和平未成,是日本軍閥跋扈,不遵守條約規定。汪以此將自己的漢奸罪責,推得一乾二淨。(3)指出孫中山的“大亞洲主義”,掩蓋其漢奸賣國論點。全文皆為汪向自己臉上貼金。
“遺囑”發表後的反應
汪精衛的所謂“遺囑”發表後,首先在日本引起轟動。日銷500多萬份的《每日新聞》,捷足先登,搶先於1964年4月29日、30日二天,以最顯著的版面,予以刊載,並且在按語中說:“而在20年後的今日,對於這份遺書,在中國可與孫中山先生的遺囑同其重要,而且為昭和歷史上的重大資料。”接著是美國的“美聯社”,向全世界發佈了電視稿,認為是中日八年戰爭中的一項新發明。
然後是日本東京的英文《日本時報》,於1964年5月7日,刊出了中文的影印件,並附有一篇專論。《日本時報》當時是很有影響的報紙,在美國和東南亞一帶,都有很大的銷路。該報刊出時的標題是:“汪兆銘的遺書,再揭開歷史的真實”。由於“遺囑”純為醜表功,故《日本時報》在附言中說:“對於汪氏而言,到現在為止,在歷史上一直被認為系日本統治下的南京一個傀儡政權的領袖,他卻用自己的遺言,為他的過去重作表白。”
所以會有如此強烈的反應,識者認為,與當時的美蘇冷戰和大範圍的反蘇反共有關。日本方面,幾乎一直肯定“遺囑”是真的。《每日新聞》發表後,立即派記者採訪了當年駐華侵略軍副總參謀長今井武夫。今井是汪政權自始至終的策劃者和參與者。他對記者說:“《每日新聞》所發表的汪氏的國事遺書,是歷史上的一項重大發現。以我私人的判斷,這份遺書,確為汪氏的真正心情。”
《每日新聞》又派記者專訪參與汪政權建立的重要人物清水董三。清水開口就說:“這才是真正的遺書。”這些侵華時的日本人物,他們的話也只能作為參考,因為,這些人當時抱有一種“自譴”、“自責”的心情,他們都認為日本確實不遵守條約,對中國犯了罪,才以此來肯定汪在“遺書”中的醜表功。
但也有提出“遺囑”偽造的人。《每日新聞》在訪問了日本人後,又向中國人求證。1964年5月15日,胡蘭成寫了一篇文章,題目為《汪精衛的國事遺書——思想混亂之反映》。他堅持認為,“遺囑”是偽造的,而把汪精衛和自己說成是什麼“日本的真正朋友”。他竟認為汪的所謂“和平運動”,是真正的“愛日運動”,並自抬身價,說是汪精衛的親信,可以證明汪決未寫過“遺囑”。汪政府成立時,胡憑著會寫文章,騙得了宣傳部政務次長的高職,但不久就和汪真正的親信、宣傳部長林伯生鬧翻,被汪扣押。被日本人保釋後,胡即離開汪精衛,和“76號”特工頭目李士群混在一起,辦起了特務報紙《國民新聞》。由此可見,胡蘭成的文章,完全是自抬身價,並無任何參考價值。
再次,1964年8月,香港頗有名聲的《新聞天地》雜誌,也全文刊載了汪的“遺囑”,並附有很長的文章,完全站在臺灣國民黨的立場,認定“遺囑”偽造,竟說是“幫共黨的忙,有損國體(臺灣)”。此文為《新聞天地》老闆卜少夫所寫,蔔自己就是臺灣的“立法委員”,且此文也缺少有力的否定證據,不足為信。
如此說來,“遺囑”就是真的了?卻也未必。因為它只有一個題目,為汪的親筆,5000字的長文到底是誰抄寫?至今仍是個謎。而由隱匿姓名的人寄給不是汪系的金雄白,就更難解釋。所以,只能存疑待考。
1965年以後,此事即漸漸冷卻,再無人去論證它的真偽了。本文認為,“遺囑”漏洞甚多,不能肯定是真。退一萬步說,即使是真,充其量也不過是汪精衛的一篇反蘇反共文章,只是歷史長河中一個小而又小的泡沫而已。
附錄2:汪精衛“遺囑”之謎
作者:曹冬雁發佈於:博客中國
汪精衛1944年病死在日本名古屋,死後許多人追問陳璧君,她丈夫最後有沒有留下什麼遺囑之類的東西,她總是非常乾脆地回答:沒有!汪臨終前經常在他床邊的友人也說沒有,事情就這樣過去了。可是20年後,1964年香港《春秋》雜誌發表了一篇據說是汪的“臨終的感想”文件。
文件的發現過程就非常神秘。 1963年秋該雜誌社收到了一封寄給經常給該雜誌寫稿記者朱子家的信,由於朱並不經常來社里,這封信在辦公室放了很長時間沒有打開,落滿了灰塵。直到1964年2月8
日朱本人來到雜誌社才領走,朱打開一看,信封上只寫了香港某公司的回信地址,裡面是一封長大四頁半用毛筆書寫的文件。據說是汪的遺囑,但筆跡顯然不是出自汪之手。在另外一張紙上寫著“臨終的感想、兆銘”七個字,書法秀麗,確象汪的手跡。信中還有一張紙,上面寫著汪的長子汪孟晉在九龍住址及“請轉交”等字,對記者本人沒有寫什麼。
朱子家何許人也?此人真名叫金雄白,朱子家是他在香港當記者用的筆名,抗日戰爭期間,他乃汪手下次長一級的官員。著有《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一書。朱說他反复研究了這四頁半長5000字的文件,認為它是真的,他想方設法找寄信人結果一無所獲。關於文件發表,朱認為,既然信中交代的汪的長子在九龍住址沒有錯誤,但信卻不直接給汪的兒子,朱認為應該在轉之前發表,於是《春秋》雜誌在1964年2月號就將文件發表。
“遺囑”中有這樣的話:“我為什麼要玷污自己的名聲,並且不顧四十年來獻身國家的業績?其原因是,國家處於危機存亡之際,我們只有靠機智才能保全它···了解我的人們會同情我的困難,不會說我的做法不正當的。”根據後來事實,可以認為這是在自我辯護。
文件發表後,馬上就引起了真假風波。汪的長子汪孟晉對真實性表示懷疑:他在他父親臨終前幾個月,幾乎天天在身邊,不可能對他父親曾經口授這麼長的“遺囑”之事一無所知。他還說,“遺囑”開頭就用了“我去世週年”之類的話,很不真實,他說他父親對任何形式主義東西都非常反感,不會要家人記住什麼忌辰。還說,他當時也有讓父親立下遺囑想法,但是母親沒有同意。
與汪長期共事的胡蘭成承認,汪孟晉對發表“遺囑”肯定非常不滿,但是“不能把它看成是偽造的。”日本報刊也發表與汪交往最密切人士文章,認為是真實的。
朱子家認為,這份文件可能是汪在去日本看病之前就寫好,記錄人肯定是個迷。到了80年代,汪精衛“遺囑”真假之謎仍然沒有結論。
一九六-四年二月八日那一天,春秋雜誌社轉給我發自本港的一封掛號信,信封是用英文打字機打的,而且用了「朱子家」的筆名而非我金雄白的本名,發信人卻又無姓名。所列的地址,是本港德輔道中廣東銀行大廈六樓的一間保險公司。我起初以為僅是平常的讀者來信,當時並未急急拆閱。迨晚間回抵寓所,啟視之下,有一疊四張牛紙蠅頭小楷複寫的汪精衛氏的國事遺書,又張榮寶齋信紙上汪氏親筆寫的「最後之心情,兆銘」七字。另一黃色紙條,寫了汪氏長公子孟晉的九龍地址,並有孟晉夫人「汪譚文素」的閨名,下面用原子筆寫著:「請煩轉交」字樣。遍查封內,並無發信人附給我的函件,我已深以為異。追細閱信封上的郵戳,發信日期為一九六叁年的十二月卅一日,而我之所以遲至一月有馀始行收到,則以我久不去春秋雜誌社,該社也認為只不過是平常的函件,而未即為我轉來之故。
最初,我為箋紙上汪先生的字跡所吸引,再四審視,雖確信為汪氏之親筆,但仍抱有一個先入的成見,認為汪先生當時並沒有立下遺書。所以會有此成見,可以分兩方面來說:當汪先生的遺體從名古屋奉移到南京時,許多人都急急向汪夫人陳璧君探問:「汪先生有沒有立過遺囑?」她當時同答得很乾脆:「沒有。」而在這留港的幾年中,我不時與汪先生的家屬有所接觸,當汪先生在日臥病時,他們都是朝夕隨侍的人,而他們又幾乎一致說:「先生在病中,沒有看到寫過什麽遺囑遺書一類的文件。」所以,這次我收到那一份「最後之心情」時,我最初以姑妄看之心情來從頭閱讀。迨讀畢全文,以我當時曾始終參與這一幕「變局」的人,而且在當年的中央全會中,有過多少次聽到汪先生哽咽中所作的言論,與看到汪先生在拭淚中所表現的神情,使我堅信這一份確是汪先生自己所作對國事的遺書。
不僅僅這「最後之心情」幾字,無可懷疑是他的真跡,雖然他秀逸的字體,這裡顯得較為蒼瘦,但以年齡與久病之故,固應有此現象。其次,曾經看慣了汪先生文筆的人,一眼立能辨其真偽,五千字的長文,有誰能仿冒?寄件人既不是他的親屬,而且不願透露他的姓名,更有何仿冒之必要?況且汪先生深藏的心境,別人是無法體味的;過去的許多事實,也是別人所無法知道的。紙張的陳舊,顯然已有了一二十年的時間,連上面的一枚回文針,也已跡深印在紙上了。我前後讀了叁四遍之後,在又高興又悲傷的心情中,終宵輾側,未能闔眼。
我投身報壇前後四十馀寒暑,生平最痛恨的是稿件的抄襲或捏造。所以當我寫「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一書時,儘管有些記憶上的錯誤而造成無心之失,但我對事實的經過,以及談話的對白,每一事都在下筆前窮思瞑想,力求真實。在這一本著作中,我認為最大的遺憾,就是汪先生對這一件冒天下之大不韙的事,不應沒有一些遺言。因此,當我再四細讀之後,不再是懷疑真偽的問題,而是想查明在兩度世變中,怎樣把它保存下來,以及是由何人保藏寄發的問題。第二天,就依照了來信上所開列的地址,去到香港德輔道中廣東銀行大廈六○六室,那裡雖然是一家上海人經營的保險公司,我取了那件來函,問遍了整個公司內的每一個人,連他們的經理在內,但無人承認曾經寄出過這一信件。結果只好在不得要領下廢然而返。
不得已而求其次,我約晤了汪先生的長婿何孟恆兄,告訴他收汪先生對國事遺書的經過,並依照寄件人的意思,請他將原件轉交給汪孟晉兄伉儷保存。約晤的另一主要目的,自在想共同研究這遺書是何時寫的,由何人保藏,以及最可能是由何人寄來的問題。最初,他表示在日本侍疾期內,以他所目擊的經過,不曾知道有過遺書,而且事實上那時汪先生的病狀,也不可能寫此長文。但當他讀畢全文之後,對字跡,對筆調,對文中所說的一切,卻並不能指出任何可以認為有偽造的疑點。而且就那份複寫的遺書原件字跡,與黃紙條上所寫地址的筆跡,顯然出於一人之手,筆跡很熟,因為他來港後還經常與他通信之故,可以相信是出於汪先生生前的詩友龍榆生之手。
這時,拙著「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第五冊,編校已竣,正在印刷中,我不准備再有所續寫,因此,這應該是該書的最後一冊了。像這樣一件最重要的歷史文獻,既然信以為真,自不應讓它在書中遺漏,因此我立即往承印的公司停止印刷,即將這一文件作為附錄而予以補入,但發現的經過,已不及詳為介紹了。
經我與朋友們的共同研究,可以推想到這文件的來源,大概汪先生於病中定稿謄正以後,當初是由汪夫人保管的,因為依照汪先生的遺意,要在他逝世二十年後始予發表,她因此就一直諱莫如深地深藏不露。也可以推想到這一份遺書是一向藏在汪夫人身畔的,迨她自知出獄無望,始暗中交給了認為可以信賴的龍榆生。汪先生是逝世於一九四四年的十一月十日,保藏這份重要文件者,也一直等到汪先生逝世第二十週年的除夕,始以之付郵給我。裡面所附的那一張黃紙條上,卻很正確地寫著香港汪寓的地址,懸想他的所以不辭周折而寄給我,意思很顯然是希望我能把它發表。雖然我把它發表時離汪先生的忌日還有八個多月的時間,但我認為這並不重要,因為遺書的前面所指定的發表時期著重在「於國事適當時期」。所謂「或至銘歿後二十年忌日發表」一語,也不過是最遲發表的日期而已。
當遺書在春秋雜誌刊出時,正值農曆的歲尾年頭,每一個人都會有一份忙碌,我不暇去與汪氏的親屬作進一步的探討,而終於由何孟恆兄轉告了汪孟晉兄之後,約我去作了一次長談。當時我只靜靜地聽取了他的意見。他認為「最後之心情」幾個字,儘管比平時寫的要蒼瘦一些,卻看不出會是別人所模仿的。當他在閱讀全文之前,對遺書的真偽問題,與我所取的態度也有不同,他先假定這是真的,而後逐句加以咀嚼。雖然經他詳細閱讀之後,並不能否定這是別人所偽造的,但他認為仍然存有若干的疑點。
總括他的意見:汪氏於一九四叁年十二月十九日在南京施行手術,取出體內留存的子彈後,未及一月,舊恙復作,有不明原因的高熱,下半身漸感麻痺。以後知道是由於背部肋骨的腫脹,壓迫到脊髓神經,遂使大小便也失去了控制。一九四四年叁月叁日飛往日本名古屋,進入帝大附屬醫院,翌日開刀。經過手術後,當時兩足在病榻上一度可以自動抬起約六七寸,但健經短短叁日的時間,病情又立即轉而惡化,貧血、盜汗、周身肌肉有難忍的劇痛,只要有人進入病室,足步有一些輕微的震動,影響到病榻便會立刻使汪氏疼痛難禁。儘管他並沒有發出過一聲呻吟,但醫生相信為患這一個病症者必有的現象。
因此,當病情再度惡化以後,孟晉不斷地催促汪夫人進言汪氏,預立一張遺囑,但汪夫人還想汪先生一定會康復的,更不忍於病中因此而刺激病人的精神。如此一直遷延了七月之久,病情已到了使醫生束手無策之境,除了用雷錠放射治療以延緩病情的發展外,已無其他方法。孟晉就於那年的十一月初飛往上海,擬向雷錠醫院商洽如何將器材運\往日本急救,而就於那時,汪氏就撒手塵寰,對這破碎山河,從此一瞑不視了。汪氏在病中,除醫生與護士及汪夫人外,只孟晉一人。每隔兩叁小時,必往探視一次,他可以確定沒有看過口授這遺書的事。如其這一份真是汪氏所親撰的話,唯一的可能,那是一九四叁年底動用手術取出子彈後,汪氏在南京北極閣宋子文的私宅中休養一段的時期內所預擬,至病篤時而又略加修正的。
他也認為關於遺書的整個內容而言,也有著幾個疑點:第一、汪夫人以巾幗而有鬚眉氣概,不屑從事於那種謄寫工作,如有重要文件必須抄錄的,向由何孟恆為之。第二、汪先生一生致力於革命,正如他所說「為革命而生;為革命而死。」強烈反對社會上一切無意義的習俗,所以他的長公子長女公子婚嫁時,都用了最簡單的儀式,並宴請最少數的親朋。每逢他的生辰,如私邸中為他稍有形式上的慶聚,反會遭致他的責怪,那末遺書中更何來「忌日」云云?以上的看法,當然只有做子女的人,才能體味到父親的一切。但我以為這仍然不能影響到遺書的真偽問題上去。以我的推想,在臨命前撰寫一個有關他晚節問題的重要遺言,而且需要暫時秘密保存,因此破例地請夫人謄正,不是不可能的事。 「忌日」兩字,也多半是筆錄者依照他口授的原意,而致用了這樣的字眼而已。
孟晉又指出全文的大意,有些不太符合於他父親的性格之處。遺書主要在解釋他離渝組府的心跡,他說:「我父親的確一生對國事無時不在操危慮深中,他只要認為良心所安,責任所在,即毅然起而行之,不求人們的諒解,也求不為自己辯白。他如欲立遺書以昭告後人,也應指出今後的途徑,不必斤斤於自己的行跡與個人的成敗。況當他逝世之前,病體已影響到他的情緒,何以在那份文件中,又說得如此的溫和委婉?」
我對此有些主觀的看法:那時汪先生認為日本的失敗,已成定局,而渝府既與英美結盟,以整個國家來說,前途已有一線曙光。他既捨身謀\國,因形勢的演變而國土有重光之一日,逆睹國家將終於不會覆亡,欣喜之不暇,以汪氏之抱負,更安有個人恩怨與成敗之足計?其次,汪氏奔走革命四十年,一生行跡,應無可訾議,所不為人諒者,僅為汪政權之一幕,如千秋竟成定論,九泉又豈能瞑目?吐露其最後之心境,實為人類之常情。遺書的文意,又豈他人所能模造?朱之兄前後追隨汪先生二十年,他說:我看慣了汪先生的文章,這是別人所萬難模擬的。又陳君慧先生對我說:他曾赴日本視汪先生疾,曾經委婉地問他對將來有什麽交待,汪氏的回答說:「一切已詳在我的著作中。」不知是否即指所留下來的這份遺書而言?汪氏之長女公子也說:假如這份遺書是出於某些人偽造的話,不論文筆與內容,也都到了無暇可擊的地步。
其次,汪氏之所以離渝,是認為當時之戰局已不可為,有此看法的自不止汪氏一人。而戰局之不可為,還不在日軍實力之強大。對外則英美無助我之心,而蘇俄則另有其狡計,故遺書中首段即謂「回憶民國二十七之時,歐戰局勢,一蹶千里,遠東成日本獨霸之局,各國袖手。以陳舊飛機助我者惟一蘇聯,無非欲我苦撐糜爛到底,外以解其東方日本之威脅,陰以弱我國本。為蘇計,實計之得。」汪氏這一段的意思,就是對中共的藉抗戰而坐大,引為深憂。我現在抄一段戰前國民政府的駐德大使程天放氏在其所寫「使德回憶」文中的一段云:「叁月中旬(按指一九叁六年,即汪氏在中央黨部被刺後之第二年),汪精衛到達巴黎,過了幾天,就轉到德國的勞海溫泉去養病,由諾爾醫生為他治療。我奉外交部的命去慰問他。所以在四月六日坐飛機到佛蘭克府,轉坐飛機到勞海,在汪所寓的卡爾登療養旅館住了兩晚。汪被刺後我和他第一次見面,他身體已復原,只是槍彈沒有取出,心臟有衰弱現象,因為勞海溫泉能夠醫心髒病,所以到此地來洗溫泉浴,同時接受諾爾的電療。陪伴他的是曾仲鳴和陳耀祖,陳璧君留在國內沒有同來。那次我和汪有好幾次長時間談話,他對蘇聯陰謀\,看得很清楚,認為日本壓迫中國太過,中國非抵抗不可,結果則將兩敗俱傷,而蘇聯中共坐收漁人之利。抗戰以後局勢的演變,證明這種看法是對的。」程天放現留台灣,非出於本心,必不敢盛譽汪氏之先見。在這一段中,更證明汪氏的所以主張和平,一半的原因,他深愛國民黨,不忍見因長期抗戰,而使國民黨與中華民國之摧毀。但不幸今日之現狀,又一如所預言。
汪先生這五千字的遺書,充份寫出了他謀\國的苦心、他對世局銳利的觀察,又豈僅徒為闡明他自己的心跡而已。
附錄3:汪精衛國事遺書發現經過
作者:金雄白。筆名“朱子家”。
最初,我為箋紙上汪先生的字跡所吸引,再四審視,雖確信為汪氏之親筆,但仍抱有一個先入的成見,認為汪先生當時並沒有立下遺書。所以會有此成見,可以分兩方面來說:當汪先生的遺體從名古屋奉移到南京時,許多人都急急向汪夫人陳璧君探問:「汪先生有沒有立過遺囑?」她當時同答得很乾脆:「沒有。」而在這留港的幾年中,我不時與汪先生的家屬有所接觸,當汪先生在日臥病時,他們都是朝夕隨侍的人,而他們又幾乎一致說:「先生在病中,沒有看到寫過什麽遺囑遺書一類的文件。」所以,這次我收到那一份「最後之心情」時,我最初以姑妄看之心情來從頭閱讀。迨讀畢全文,以我當時曾始終參與這一幕「變局」的人,而且在當年的中央全會中,有過多少次聽到汪先生哽咽中所作的言論,與看到汪先生在拭淚中所表現的神情,使我堅信這一份確是汪先生自己所作對國事的遺書。
不僅僅這「最後之心情」幾字,無可懷疑是他的真跡,雖然他秀逸的字體,這裡顯得較為蒼瘦,但以年齡與久病之故,固應有此現象。其次,曾經看慣了汪先生文筆的人,一眼立能辨其真偽,五千字的長文,有誰能仿冒?寄件人既不是他的親屬,而且不願透露他的姓名,更有何仿冒之必要?況且汪先生深藏的心境,別人是無法體味的;過去的許多事實,也是別人所無法知道的。紙張的陳舊,顯然已有了一二十年的時間,連上面的一枚回文針,也已跡深印在紙上了。我前後讀了叁四遍之後,在又高興又悲傷的心情中,終宵輾側,未能闔眼。
我投身報壇前後四十馀寒暑,生平最痛恨的是稿件的抄襲或捏造。所以當我寫「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一書時,儘管有些記憶上的錯誤而造成無心之失,但我對事實的經過,以及談話的對白,每一事都在下筆前窮思瞑想,力求真實。在這一本著作中,我認為最大的遺憾,就是汪先生對這一件冒天下之大不韙的事,不應沒有一些遺言。因此,當我再四細讀之後,不再是懷疑真偽的問題,而是想查明在兩度世變中,怎樣把它保存下來,以及是由何人保藏寄發的問題。第二天,就依照了來信上所開列的地址,去到香港德輔道中廣東銀行大廈六○六室,那裡雖然是一家上海人經營的保險公司,我取了那件來函,問遍了整個公司內的每一個人,連他們的經理在內,但無人承認曾經寄出過這一信件。結果只好在不得要領下廢然而返。
不得已而求其次,我約晤了汪先生的長婿何孟恆兄,告訴他收汪先生對國事遺書的經過,並依照寄件人的意思,請他將原件轉交給汪孟晉兄伉儷保存。約晤的另一主要目的,自在想共同研究這遺書是何時寫的,由何人保藏,以及最可能是由何人寄來的問題。最初,他表示在日本侍疾期內,以他所目擊的經過,不曾知道有過遺書,而且事實上那時汪先生的病狀,也不可能寫此長文。但當他讀畢全文之後,對字跡,對筆調,對文中所說的一切,卻並不能指出任何可以認為有偽造的疑點。而且就那份複寫的遺書原件字跡,與黃紙條上所寫地址的筆跡,顯然出於一人之手,筆跡很熟,因為他來港後還經常與他通信之故,可以相信是出於汪先生生前的詩友龍榆生之手。
這時,拙著「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第五冊,編校已竣,正在印刷中,我不准備再有所續寫,因此,這應該是該書的最後一冊了。像這樣一件最重要的歷史文獻,既然信以為真,自不應讓它在書中遺漏,因此我立即往承印的公司停止印刷,即將這一文件作為附錄而予以補入,但發現的經過,已不及詳為介紹了。
經我與朋友們的共同研究,可以推想到這文件的來源,大概汪先生於病中定稿謄正以後,當初是由汪夫人保管的,因為依照汪先生的遺意,要在他逝世二十年後始予發表,她因此就一直諱莫如深地深藏不露。也可以推想到這一份遺書是一向藏在汪夫人身畔的,迨她自知出獄無望,始暗中交給了認為可以信賴的龍榆生。汪先生是逝世於一九四四年的十一月十日,保藏這份重要文件者,也一直等到汪先生逝世第二十週年的除夕,始以之付郵給我。裡面所附的那一張黃紙條上,卻很正確地寫著香港汪寓的地址,懸想他的所以不辭周折而寄給我,意思很顯然是希望我能把它發表。雖然我把它發表時離汪先生的忌日還有八個多月的時間,但我認為這並不重要,因為遺書的前面所指定的發表時期著重在「於國事適當時期」。所謂「或至銘歿後二十年忌日發表」一語,也不過是最遲發表的日期而已。
當遺書在春秋雜誌刊出時,正值農曆的歲尾年頭,每一個人都會有一份忙碌,我不暇去與汪氏的親屬作進一步的探討,而終於由何孟恆兄轉告了汪孟晉兄之後,約我去作了一次長談。當時我只靜靜地聽取了他的意見。他認為「最後之心情」幾個字,儘管比平時寫的要蒼瘦一些,卻看不出會是別人所模仿的。當他在閱讀全文之前,對遺書的真偽問題,與我所取的態度也有不同,他先假定這是真的,而後逐句加以咀嚼。雖然經他詳細閱讀之後,並不能否定這是別人所偽造的,但他認為仍然存有若干的疑點。
總括他的意見:汪氏於一九四叁年十二月十九日在南京施行手術,取出體內留存的子彈後,未及一月,舊恙復作,有不明原因的高熱,下半身漸感麻痺。以後知道是由於背部肋骨的腫脹,壓迫到脊髓神經,遂使大小便也失去了控制。一九四四年叁月叁日飛往日本名古屋,進入帝大附屬醫院,翌日開刀。經過手術後,當時兩足在病榻上一度可以自動抬起約六七寸,但健經短短叁日的時間,病情又立即轉而惡化,貧血、盜汗、周身肌肉有難忍的劇痛,只要有人進入病室,足步有一些輕微的震動,影響到病榻便會立刻使汪氏疼痛難禁。儘管他並沒有發出過一聲呻吟,但醫生相信為患這一個病症者必有的現象。
因此,當病情再度惡化以後,孟晉不斷地催促汪夫人進言汪氏,預立一張遺囑,但汪夫人還想汪先生一定會康復的,更不忍於病中因此而刺激病人的精神。如此一直遷延了七月之久,病情已到了使醫生束手無策之境,除了用雷錠放射治療以延緩病情的發展外,已無其他方法。孟晉就於那年的十一月初飛往上海,擬向雷錠醫院商洽如何將器材運\往日本急救,而就於那時,汪氏就撒手塵寰,對這破碎山河,從此一瞑不視了。汪氏在病中,除醫生與護士及汪夫人外,只孟晉一人。每隔兩叁小時,必往探視一次,他可以確定沒有看過口授這遺書的事。如其這一份真是汪氏所親撰的話,唯一的可能,那是一九四叁年底動用手術取出子彈後,汪氏在南京北極閣宋子文的私宅中休養一段的時期內所預擬,至病篤時而又略加修正的。
他也認為關於遺書的整個內容而言,也有著幾個疑點:第一、汪夫人以巾幗而有鬚眉氣概,不屑從事於那種謄寫工作,如有重要文件必須抄錄的,向由何孟恆為之。第二、汪先生一生致力於革命,正如他所說「為革命而生;為革命而死。」強烈反對社會上一切無意義的習俗,所以他的長公子長女公子婚嫁時,都用了最簡單的儀式,並宴請最少數的親朋。每逢他的生辰,如私邸中為他稍有形式上的慶聚,反會遭致他的責怪,那末遺書中更何來「忌日」云云?以上的看法,當然只有做子女的人,才能體味到父親的一切。但我以為這仍然不能影響到遺書的真偽問題上去。以我的推想,在臨命前撰寫一個有關他晚節問題的重要遺言,而且需要暫時秘密保存,因此破例地請夫人謄正,不是不可能的事。 「忌日」兩字,也多半是筆錄者依照他口授的原意,而致用了這樣的字眼而已。
孟晉又指出全文的大意,有些不太符合於他父親的性格之處。遺書主要在解釋他離渝組府的心跡,他說:「我父親的確一生對國事無時不在操危慮深中,他只要認為良心所安,責任所在,即毅然起而行之,不求人們的諒解,也求不為自己辯白。他如欲立遺書以昭告後人,也應指出今後的途徑,不必斤斤於自己的行跡與個人的成敗。況當他逝世之前,病體已影響到他的情緒,何以在那份文件中,又說得如此的溫和委婉?」
我對此有些主觀的看法:那時汪先生認為日本的失敗,已成定局,而渝府既與英美結盟,以整個國家來說,前途已有一線曙光。他既捨身謀\國,因形勢的演變而國土有重光之一日,逆睹國家將終於不會覆亡,欣喜之不暇,以汪氏之抱負,更安有個人恩怨與成敗之足計?其次,汪氏奔走革命四十年,一生行跡,應無可訾議,所不為人諒者,僅為汪政權之一幕,如千秋竟成定論,九泉又豈能瞑目?吐露其最後之心境,實為人類之常情。遺書的文意,又豈他人所能模造?朱之兄前後追隨汪先生二十年,他說:我看慣了汪先生的文章,這是別人所萬難模擬的。又陳君慧先生對我說:他曾赴日本視汪先生疾,曾經委婉地問他對將來有什麽交待,汪氏的回答說:「一切已詳在我的著作中。」不知是否即指所留下來的這份遺書而言?汪氏之長女公子也說:假如這份遺書是出於某些人偽造的話,不論文筆與內容,也都到了無暇可擊的地步。
其次,汪氏之所以離渝,是認為當時之戰局已不可為,有此看法的自不止汪氏一人。而戰局之不可為,還不在日軍實力之強大。對外則英美無助我之心,而蘇俄則另有其狡計,故遺書中首段即謂「回憶民國二十七之時,歐戰局勢,一蹶千里,遠東成日本獨霸之局,各國袖手。以陳舊飛機助我者惟一蘇聯,無非欲我苦撐糜爛到底,外以解其東方日本之威脅,陰以弱我國本。為蘇計,實計之得。」汪氏這一段的意思,就是對中共的藉抗戰而坐大,引為深憂。我現在抄一段戰前國民政府的駐德大使程天放氏在其所寫「使德回憶」文中的一段云:「叁月中旬(按指一九叁六年,即汪氏在中央黨部被刺後之第二年),汪精衛到達巴黎,過了幾天,就轉到德國的勞海溫泉去養病,由諾爾醫生為他治療。我奉外交部的命去慰問他。所以在四月六日坐飛機到佛蘭克府,轉坐飛機到勞海,在汪所寓的卡爾登療養旅館住了兩晚。汪被刺後我和他第一次見面,他身體已復原,只是槍彈沒有取出,心臟有衰弱現象,因為勞海溫泉能夠醫心髒病,所以到此地來洗溫泉浴,同時接受諾爾的電療。陪伴他的是曾仲鳴和陳耀祖,陳璧君留在國內沒有同來。那次我和汪有好幾次長時間談話,他對蘇聯陰謀\,看得很清楚,認為日本壓迫中國太過,中國非抵抗不可,結果則將兩敗俱傷,而蘇聯中共坐收漁人之利。抗戰以後局勢的演變,證明這種看法是對的。」程天放現留台灣,非出於本心,必不敢盛譽汪氏之先見。在這一段中,更證明汪氏的所以主張和平,一半的原因,他深愛國民黨,不忍見因長期抗戰,而使國民黨與中華民國之摧毀。但不幸今日之現狀,又一如所預言。
汪先生這五千字的遺書,充份寫出了他謀\國的苦心、他對世局銳利的觀察,又豈僅徒為闡明他自己的心跡而已。
汪精衛評《紅樓夢》
汪精衛評《紅樓夢》
【紅樓夢新評】
季新
(載一九一五年《小說海》第一卷第一至二號)
讀《紅樓夢》,並讀其批評。大某山民之評最有識見,雖著語不多,已見一斑。護花主人之意勤矣,然何其庸也。太平閒人心勞日拙,可笑可憐。餘前此欲批《紅樓》一過,因事未果,今度此炎炎如火之夏日,百無聊賴,乃匿居池館,日草數篇,以寫夙懷,且消永暑。
此書是中國之家庭小說。中國之家庭組織,蟠天際地,綿數千年,支配人心,為中國國家組織之標本。國家即是一大家庭,家庭即是一小國家。西國政治家有言,國家者家庭之放影也,家庭者國家之縮影也。此語真正不錯。此書描摹中國之家庭,窮形盡相,足與二十四史方駕,而其吐糟粕,涵精華,微言大義,孤懷識,則非尋常史家所及。此本書之特色也。
中國之國家組織全是專制的,故中國之家庭組織亦全是專制的,其所演種各現象無非專制之流毒。想曹雪芹於此,有無數痛哭流涕,故言之不足,又長言之,長言之不足,又嗟嘆之。可惜雪芹雖知此制度之流毒,卻未知改良之方法,以為天下之家庭於是如此,遂起了厭世之心,故全書以逃禪為歸宿,此亦無怪其然。
中國之國家組織向來是專制的,若無民權與之相形,豈不以為天下古今之國家終是如此。然則受家庭組織之流毒而不知悟,又何足怪?餘今批此書,欲以科學的真理為鵠,將中國家庭種種癥結一一指出,庶不負曹雪芹作此書之苦心。
然而變更家庭組織,較之變更國家組織,更難十倍。蓋國家組織以威力合成,家庭組織以情意合成,威力能支配人之恐怖心,不能支配人之感愛心,故其力甚為薄弱。欲變更國家組織,只須把國家學憲法的學理明白透徹的講演,聽的人若以誠相感,沒有不明白的;明白的人能協力同心去做,沒有做不到的。家庭組織卻不然。不用說他人,行拿我來說,才一及家庭問題,即覺有無限纏綿,歌也有思,哭也有懷,早已神遊其中,更無辨理的餘暇了。
我既如此,以己之心,度人之心,誰人沒有相依為命的家庭?感情既已如此其深,欲與之辨理,正恐不易。故曰變更家庭組織,正如水之無源,木之無根,必不能久。故今日中國救治之策,第一須變更個人對於家庭之觀念,明知其難,卻是不能不如此辦法。
但是變更家庭組織,與變更國家組織,辦法大大不同。前已說過,國家的組織由專制的威力合成。惟威力可以勝威力;由惻隱心所發這威力,可以勝殘忍心所發之威力。故我前此於革命軍中,甘心做一個馬前卒,絕無半點餒怯。至於一般新少年所倡家庭革命主義,以及種種牽強之行為,我卻頭一個反對。因為家庭組織亦是專制的,然其元素卻是由情意相結。既以情意相結,還得以情意去感化他。故我對於變更家庭組織之方法,以感化為第一義。感化的功效是緩和的,然亦無更急的法。惟其如是,故我不能不大有望於《紅樓夢》了。此書識字男女,人人愛閱。如今批了出來,準科學的學理,以指中國家庭之種種癥結,使人閱之,驚心怵目,知道這種家庭組織是不能不改變的,這是區區的一段心事了。
昔時法國革命,小說家福祿特爾鼓吹之力居多。將來中國家庭組織改良,安知不是起足於此呢?我們能將曹雪芹推到同福祿特爾一樣,也不枉了他做這一本好書給我們看了。
如今先說一段。一個黛玉,一個寶釵,皆立心要嫁寶玉,但是看書的人,無不恨寶釵而憐黛玉。雖說因為黛玉為情而死,死得可憐,寶釵幸而如願,未免可妒。然果如是,可謂不善讀書了。須知黛之於寶玉,純以愛情想感,不失男女愛情之正。試觀兩人情意未通以前,黛時時有疑忌心,有刻薄語,這都是放心不下的原故。及至《訴肺腑情迷活寶玉》一回之後,黛知寶心,寶知黛心,黛之情已定,自此心平氣和,以後對於寶玉沒有一點疑心,而對於寶釵諸人亦忠厚和平,無一些從前刻薄尖酸之態。 (此層疏析,從前未經人說過。但試將此書從頭至尾讀了一遍,訴肺腑以後,實實如此,並非強為附會。至雅謔則不能以尖刻論;蓋不如是則不成其為謔也。)其愛情之純摯,心地之光明,品行之誠愨,胸懷之浩潔,真正不愧情界中人;抱恨而死,所以可傷。至於寶釵卻不然。綜其生平,未嘗以愛情感動寶玉,但知於賈母、王夫人、諸嫂、諸姑至於僕人等,處處使乖,處處獻勤,四方八面佈置了一個風雨不透,使人人心目中皆以將來之二奶奶相期。彼其心直以寶玉為一禽,而張羅以捕之,以為捕得之後,以我之美,何難使其心悅誠服。唉!這便是娼妓行為。夫婦愛情,藉此縫合,就有限得很了。究之不能長久,只落得孤孀一世。論他的行為心術,真正與黛玉相隔天淵,這情界中斷不容彼羼入一步了。然問寶釵這種手段,何以有效?是蓋由於婚姻制度,都由父母硬作主張,不管他的兒女愛情如何,所以上了此當。以至王夫人垂老之年,喪了愛子,墮於至愁極苦之境,真正是何苦如此呢!當老人家看了此段,尚不肯主張自由結婚,便是安心給他兒女過不去,更安心給他自己過不去了。
這一段只好算總批,尚有隨時隨處的眉批以證之。
說了這一段,有人駁我道:“你所說都是不幸的事。你沒看見過《兒女英雄傳》麼?他這本書,便是反對《紅樓夢》。以為賈政夫婦若能如安學海夫婦,釵、黛若能如金、玉二鳳,襲人若能如長姐兒,則何至有不了事?何必一定自由結婚才是呢?”我答道,照他這部書所說,必定安夫婦、金、玉二鳳、長姐兒皆是好人然後可。若一個不是好人,便不成《兒女英雄傳》,成了「糟糕傳」了。試問能家家皆是好不能呢?天下所以有製度的緣故,專門學者言人人殊,然其大意不過曰,不使好人吃虧,不使惡人得志而已。如人人皆是好人,便連婚姻制度也都可以作廢,還講什麼自由結婚呢?自由者對於不自由而言,不自由從壓制中來,你如今不辨自由之善不善,卻分人之好不好,這見便太差了。
寶玉一生鍾情於黛玉,而又往往濫及其情於旁人,此不足為訓。雖則一夫多妻制度中,不能以此責之,然究非情之至者。曩論及此時,有人駁余曰:“情者,明通公溥而無所私者也。隨受情之分量,以有大小廣狹之殊,非其情之有所斟酌於其間,厚於此而薄於彼也。譬如明月在天,大地之上,靡不照臨,河海汪洋,表里通明,受光最多;郊原平曠次之;山林陰翳,則又次之;至於曲房密室,有為月光所不到者。是豈月之有成心於其間哉?毋亦受者之量各殊而已。寶玉之愛情亦猶是也。”余笑曰:子之言辨矣。以言愛情,誠無以易。儒之言仁,墨之言兼愛,耶之言博愛,佛之言慈悲,皆不外乎此。然以言愛情則可,以言男女的愛情則不可,蓋男女的愛情雖與其他愛情同其性質,然其關係故有異耳。吾人生於此世,以民胞物與為念,以捨己為群為事,所以順其情之所之,而行其心之所安。故舉世非之,力行而不惑,眾醉獨醒,蹈死不悔,只以盡其在我而已。月明之喻,誠哉其然也。男女的愛情則不然。既有我之愛情,又有他之愛情,兩情相遇,如磁針相吸,此其關係固與其他愛情迥然不同矣。歐人一夫一妻制,非特緣於宗教觀念,亦以男女的愛情必如是而後安也。我既重我之愛情,又重人之愛情,緣於自由,歸於平等,庶幾人我兩無遺憾。若一夫多妻之製,直視女子如飲食之物。八大八小,十二圍碟,樣樣不同,各有適口充腸之美,下箸既頻,又欲辨其味,大嚼之後,便已棄其餘,直不視為人類,又何愛情之有?多妻之男子不知愛情,非苛論也。推而極之,則婚姻之製度亦為愛情障礙。蓋多妻之製,以女子為飲食食物,固是私心;一妻之製,以女子為珍寶,亦是私心。西人斥多妻者之言曰:“汝有鑽石如此,將以之嵌戒指乎?抑將搥為無數之碎顆乎?”此以喻愛情之宜專也。殊不知視婦女為珍寶之心,皎然如見,此不可為諱者也。中國之俗,結婚不得自由。西國之俗,結婚得自由矣,而離婚不得自由。法律雖不絕對的禁人離婚,然必須訴之裁判,得其許可,乃能為之。故多有愛情既渝,徒以無所藉口,不得不隱忍相處,其苦乃甚於桎梏。法蘭西禁人離婚,數年前南達博士於國會力持通過離婚案,法人稱之為「離婚之父」。誠以婚姻者以愛情為結合,愛情既渝,其婚姻自然當離也。於是社會學者,倡為廢去婚姻制度之說:其大旨謂婚姻之事,當純任人之自由,不當以製度為束縛。使其相愛,久久不可渝也;使愛情既失,去之可也。何須法律預人事? (主此說者,所生之子,不以為一姓之子,而以為國家之子。出世之後,哺乳諸事,皆國家設機關以專司之。其說甚詳,附論於此。 )此為歐美近日最新之學說。以餘論之,男女相合之事約可分為四期:草昧之世,榛榛狉狉,男女雜媾,無所謂夫婦,此一期也。定以法制,以防淫縱,然野蠻故態,仍未盡去,於是有一夫多妻之製,又有一妻多夫之製,此為二期也。一夫一妻,著於法律,至於情夫情婦狎妓等事,只能以道德相規,不能以法律相繩,此第三期也。為離為合,純任愛情,此第四期也。以理言之,自以第四期為最宜,然必俟其男女道德皆已致臻於純美,又知以衛生為念,然後可行,否則將復返於榛狉之世矣。法制者,道德之最低級,使不肖者跂而及之者也。因世界多有不肖之人,不得已設為法律以製之;使不肖不絕跡於世,則法制終不可廢。故為今日計,仍以一夫一妻之製為合宜。 (第四期之時,仍是一夫一妻,不過其離合純以愛情不限以法律耳,並非雜然並進,不可誤會。)然使慕一夫一妻之名,而濫情如故,則納妾之與外婦,庶子之與私生子,不過五十步與百步之別,但能不生關係於家庭,而墮行則無以異也。欲救其失,當使人人知有逢由之觀念,尤當知有平等之觀念,知自重其愛情,尤當知重他人之愛情。試思寶玉逃禪時,丟下寶釵、襲人等,揆之佛法慈悲,寧不內疚?人以為悟澈,我以為自私自利,不顧他人,斷不能成佛。寶釵始雖強合,其後已不能自持。至於襲人,雖為小人,然在寶玉,則無以自解於始亂終棄之咎矣。設時晴雯未死,未知作何發遣?設使紫鵑上當,又不知作何發遣?凡此皆濫用其情,而未將他人之愛情略一重視,故其極終為平等之蟊賊;佛法最重平等,是亦佛之蟊賊也。願有情人一思之。
中國儒者嘗言先王之所以治天下,無一不出於禮。此言誠然。非惟中國如此,凡世界一切專制政體之國,莫不如此也。禮為專制政體之輔翼,捨此則專制政體失其憑依,其詳見於孟德斯鳩所著《法意》,不具論矣。今日在立憲政體之下,而猶昌言禮教,欲以藉以維持,真可失笑。此書不涉政談,置之不論。今所論者,中國之家庭組織與國家組織同一基礎,其為專制同,其以禮教維持專制同。然而國家之成立由於威力,以禮教為威力之保障,其極也使人馴服於威力之下,於專制政體之本意未為失也。家庭之組織由於情意,而以禮教為之經制,其極也使人
喪天真,滅絕情意,相率而趨於偽,而家庭之內,天倫之樂,幾幾乎絕,此真可為痛哭流涕長太息者也。今欲剔擢其弊,千條萬端,不知從何說起,姑舉一事以明之。
昔王陽明先生居父喪時,吊者至,或不哭,門人有言賓至宜哭者。先生曰:“哀至則哭。若以賓至而哭,則是非發乎哀慕之誠,自欺以欺人矣。”此真為光明純潔之言,而一時多以先生為非禮者。今按之《禮經》,則先生誠為非禮矣。 《禮經》之於喪禮也,其哭也有節,且往往有「哭聲三」之規定焉。夫哭而有節,則其非哀至而哭也明甚;哭必規定以三,則其不必發於哀慕之情也明甚。然而所謂禮者固如是也。於是有湯金釗者,以為所謂哭聲三,期於有哭而已,只以循禮,非以為哀也。噫! 《水滸傳》之言曰:“凡哭有淚的聲謂之哭,有淚無聲謂之泣,有聲無淚謂之號。”幹號者,潘金蓮之醜態,乃以為盡禮乎?夫湯金釗者,以名儒居相位,又以純孝名天下,而其言若此者,亦以此言為人人意中所有,而又為人人口中所不敢言,惟己以名儒孝子賢相之資格,不妨一言之,知人必不以為非焉爾。而世之人只知譏陽明為違禮,未聞有斥湯金釗為作偽者,且以為知禮者固如是也。嗚呼!然則所謂禮者可思矣。
夫專制之組織,已足逼人為不孝不慈不友不悌之人;而禮教之維繫,更是強人為假慈假孝假友假悌之人。坐是之故,家人父子之間,不講心事,惟講面子。無論其如何父不父,子不子,兄不兄,弟不弟,但使於面子演孝慈友悌之態,即怡然可以見人,而人亦群以知禮目之。相習成風,成為中國之家庭。今吾輩試就所見所聞者而平心論之,所見所聞諸人家中,姑媳相安者幾何人?妯娌相安者幾何人?姑嫂相安者又幾何人?不過智者取巧,愚者吃虧,悍者發獷,馴者飲泣,或陵人以自喜,或鬱抑以自戕,達者小事糊塗,得過且過,賢者委曲將就,苦心調和,大奸者則博循禮之名,而因以為利而已。
唐末張公謹家五世同居,唐主旌其門,且問何以能此,公謹書百「忍」字以進,世多稱之。吾則謂公謹此百「忍」字,蓋抱無數委曲,受無數氣苦,積無數牢騷,蘊無數感慨,鬱深恨極,藉此一泄,故一而十,十而百,如齡官之畫「薔」,纍纍而不止也。吾意世人於此,已當惕然而悟,而反嘆為美談,然則中國人之家庭思想,亦可知矣。
今讀《紅樓夢》,見其父子叔侄兄弟姊妹之間,姑媳妯娌之間,宗族戚串之間,紛紛然相傾相軋,相攘相竊,加膝墮淵之態,袗臂奪食之技,極殘忍,極陰鷙,極詭譎,極愁慘;鬼谷之捭闔,不足喻其險,孫、吳之兵法,不足擬其詐,戰國之合縱連橫,不足比其亂,使人傷心慘目,掩捲而不欲觀。然其外則彬彬然詩禮之家也,周旋揖讓,熙熙然光風霽月之像也。嗚呼!吾不得不嘆專制組織能逼人為不慈不孝不友不悌之人,如是其甚也;吾尤不得不嘆禮教之維繫能強人為假孝假慈假友假悌之人,更如是其甚也。今試舉一端以明之:賈珍、賈蓉之居賈敬之喪也,寢苫枕塊,儼然孝子,而聚麀之行,公然為之而不恤。此猶曰狗彘之徒不足齒也。賈赦夫婦之事賈母,於表面無甚失禮,然其心恨老厭物之不速死,昭然如見也。此猶曰彼二人者固非人望所歸也。賈政夫婦宜若能盡孝矣,然其聲音容貌之間,非有至情至性足以使人感動,不過循禮而已。其心以為吾惟循禮,乃可以為完全人,吾惟循禮,乃可以為子孫之法式,至其戀慕之心,固漠然也。此猶曰彼齷齪者不足語此也。若鳳姐者,承歡色笑,宜若能盡婦道者矣,然其心但以能博老祖宗之歡喜,為一己顏面上之光榮,益得以遂其攬權專制之志雲爾。
綜觀諸人,無一孝者,無一不假孝者。孝字為中國第一注重之美德,而實際如此。至於其他骨肉之間,眈眈逐逐之態,隨事隨處一一標而出之,足令人劌目怵心者,不一而足。是故詩禮之家,其面子之禮數彌週,其骨肉之情意彌薄,反不如田家茅舍食菽飲水者,真有天倫之樂也。此無他,閥閱之家,組織較密,專制之力較重,禮數之束縛較緊,故其所製造之人格亦較為污雜;田舍之家庭組織較單,且受毒亦較輕耳。使國人而長此不變則已,苟其欲變,則不可不於組織根本上著手。所謂根本者何?去專制,重人權而已矣。於一人也,當視為國家之一人,社會中之一人,而決不可視為家庭中之一物,以己意為處分也。如是,則買賣奴婢之製當廢矣,納妾之製當廢矣。不寧惟是。於其子弟,當導之以自立,而不宜視為一己之附屬品矣。導之以自立,使能不依賴於人以為生,於是以自立之故而得自由,於是家庭之間,所生關係,乃由愛情而生,非由強力而生。其大異之點,此則自然親附,彼則硬作主張也。專制之組織既撤,則無須以禮教為之維繫,而骨肉之間,一片爛熳天真,是所謂真慈真孝真友真悌者也。然則共時可無禮乎?曰:是又不然。禮所以行吾敬,猶樂所以宣吾和,蓋至是禮之本旨乃為不失,非若叔孫制禮,專以便專制者之私耳。
一笑。
或問:“子之斥禮也至矣,而又言禮所以行吾敬,猶樂所以宣吾和,何也?”曰:吾固言禮之本旨在是也。敬存於心,禮現於外。有一分之敬,即表一分之禮;有十分之敬,即表十分之禮。若無敬而飾禮,是偽也;有一分之敬,而表十分之禮,亦偽也。或曰:“子之所惡者,偽禮耳。”曰:與其謂之偽禮,毋寧謂之專制者之禮也。彼專制者之以力服人,知人之非中心悅而誠服也,慮力之有時而窮,乃不得不以禮為之輔。力之為用,能使人之肢體失其自由;禮之為用,能使人之良心失其自由。舉其喜怒哀樂,不惟良心之是從,而惟禮之是從。禮所謂喜,則從而喜之;禮所謂哀,則從而哀之;馴至禮所謂可,則從而可之;禮所謂否,則從而否之;是不啻去人之良心,而代之以禮也。宗教之能使人迷信,專制之能使人盲從,其妙用皆在乎此。蕭何為漢高祖治宮室,甚壯麗,高帝怒。何曰:”非壯麗無以示天下。“王船山推論其意,至為精詳。 (見《讀通鑑論》)叔孫通制朝儀,高帝曰:“吾今而後知天子之尊。”秦漢以來,所謂禮者,其精神全在於擁護專制,章章如此矣。抑非獨秦漢以來為然,即古先王之製禮,其意亦未嘗不在於是;考之《禮經》,不可掩也,特未如秦漢以來之甚耳。
或又曰:“禮豈無與良心相合者?子何言之過也!”余曰,欲問禮之合於良心與否,當先問專制之合於良心與否。專制既不合於良心,則專制者之禮,其不合於良心明矣。既不合於良心,而又不得不如是以行,則必須相率而為偽,所謂無敬而有禮,與有一分之敬而行十分之禮者也。人人皆以假面目相向,而中國於是乎不可救矣。或曰:“專制者之禮,不免率天下而為偽,然如子之所言,以視野蠻時代之恣睢獷戾,則有問矣。今子欲去週末之文勝,而返於太古之鄙野,是亦老莊之餘論,不足以經世也。”曰,胡為其然也?野蠻時代之恣睢獷戾,謂之質直的野蠻;專制者之禮,謂之虛偽的文明。按人群進化之禮以言,此後當質直的文明而已。夫專制者之文明所以至於虛偽者,以專制者先自處於野蠻之地,而日以文明責天下。夫已自處於野蠻,則所以為文明者已不免於虛偽矣;而人之應之者必不以誠,徒以文明相搪塞。是故舉天下之人皆竊文明之名而行野蠻之實,與所謂質直的野蠻者面目雖異,心術不異也。今欲進於質直的文明,在不於矯揉造作之面目求文明,而於本原之地求文明。博愛也,自由也,平等也,使人與人之關係無復有傾軋攘奪之可生,則野蠻時代恣睢獷戾之情自然內絕於心,於是則又何須以矯揉造作之面目為之維持?此所謂本原的改革也,與老莊之說相去若天淵矣。質直的文明時代固不廢禮,然敬生於心,則禮形於外,有一分敬,即一分之禮,有十分之敬,即行十分之禮,無復有矯揉造作之行,強良心之所不安以為禮;而禮以行敬,不過與樂以宜和同其效用,無須恃為治國之大經大本,則有所謂自由平等博愛之公理,較之以禮治國為孰愈乎? (此時禮只為公理中之一事,故言公理,即可括禮字也。)
中國儒者之重言禮教,由來舊矣。吾今之反對之,固有所大大不得已,而其得人之同情亦至難,然終不敢不言。今試舉一最易知者而言之。魏、晉、宋、齊、梁、陳,皆以篡弒得國,而以忠教天下自若也。遼、金、元、清,皆以篡奪得國,而以攘夷教天下自若也。吾所謂自處於野蠻而責人以文明者,誣乎否乎?使彼悍然以弱肉強食自命,吾猶服其質直;乃彼亦知如此則亂無已時,故欲胥天下之人皆為息夫人。一辱之後,不可再辱。而天下之人,其始屈於力,而不得不從;其後習於禮,則靡然以從之矣。中國之禮教,其價值不過如此。然則以公理易之,寧為得已?願世之有心人,一深長思之也。或又曰:“如子之言,有以公理便其私者,將如之何?”曰:惑乎子之言!禮為專制者所定,專制者謂之非禮則非禮矣;夫如是,故便其私。公理者非強者所指定,而乃人人心所同然者也,孰得而便其私乎?不寧唯是,且將循進化之例,日進而不已,是非不泥於古矣,此其所以能應人群進化之需而無所滯也。
探春、環兒皆是庶出,而二人之用心截然不同。探春一生大恨,是不在王夫人肚裡爬出來,卻在趙姨娘肚裡爬出來。但既已如此,卻亦無法,只可拿定主意,爬在王夫人身邊,而與趙姨娘斷絕關係。觀其一生對於趙姨娘,斬釘截鐵,深閉固拒,全無一點毛里之情。蓋知與王夫人近,則與趙姨娘不得不遠;與趙姨娘近,則與王夫人不得不遠;事無兩可,故不能不出於此也。觀其對趙姨娘論趙基事,陳義何嘗不下?而辭氣之間,凌厲鋒利,絕無天性,真令人髮指。為維持自己之地位計,而不顧其母,至於如此,真無人心者。至於環兒,自知庶出,亦知人以其庶出而戝之,於是生出兩種心事:其一,人既同我,我即自賤。觀其對鶯兒之言曰:“我拿什麼比寶玉?都欺負不是太太養的。”其情如見。一種自輕自賤之心,皆由此生出來也。其二,因人而賤己,而羞,而忿,而恨,而毒,處心積慮以求報復,而忘自己已入於下流不堪之地,於是有掠賣巧姐兒之事,是更不足論矣。作者特寫出此二人,以為庶子之寫照,於以見為孤臣孽子之難也。然則竟無法以處之乎?是又不然。為探春者,若能至成惻怛以感其母,動之以至情,曉之以是非,喻之以利害,親暱戀慕,委曲婉轉,以冀其母之一悟,吾知趙姨娘雖下愚不移,亦未至於為惡,亦未至於若是之甚也。然苟如是則與趙姨娘密,王夫人者愚闇險人也,與趙姨娘密則王夫人必疏之,王夫人疏之,則眾人從而疏之,必不能旭得權固寵矣。雖然,何能以此而易彼?即令以是之故,見疏於王夫人,而見輕於眾人,固將甘之而不悔也。身既受人之疏而輕,則愈謹慎以自持,此決非如老子陰柔之術也,但於歡娛宴樂之地,默然處之,以免為眾所憎厭而已。設一旦不幸,而家庭之間,忽生生禍變,風雨飄搖之際,人心雖散,此時則挺身以赴之,此決非乘危自見之心也,自覺其責任之當盡,行吾心之所安而已矣。誠如是也,可以對其家,可以對其母,可以問其心而無愧。彼探春者,未足語此也。夫為此初不甚難,不失其良心可矣;惟動靜語默之間,須有學問涵養耳。不能如是,而探春、賈環之流塞於天壤。其甚者,或如吾所云,用老子陰謀,以退為進;或者乘進自見,攬權勢於危疑之時,則家庭之間,所損實多。此中國之家庭,多常有不可告人事也。悲夫!
於《紅樓夢》得深於情之情二焉:一曰紫鵑,一曰鴛鴦。夫二人生平,皆未有鍾情之人,而顧謂其深於情者,以愛情之淺深,不必於其所鍾情而後見也。紫鵑一生心神注於黛玉,惟其於中有耿耿者存,故一語一默一動一止,其精專真摯之意,宛然如見。其為人也,舍為黛玉打算之外無思想,舍遂黛玉愛情之外無志願。其始末知寶玉之愛黛玉亦如黛玉之愛之與否,故設詞以試之。既試之後,其日夜所不忘者,惟二人之好合而已。遲之又久,知黛玉之無援,而此願之必不可遂也,鬱鬱不知所出,終乃憤而自矢曰:“我只盡我的心,伏侍姑娘,什麼都不管。”嗚呼!此蓋深審己之無能力,故只得鞠躬盡瘁,少盡其關愛之情,其情可悲,其志可憫矣。至於披緇入道,則尤非有極強之決斷力,極深之堅忍力,不能爾也夫紫鵑生平,只知為黛玉之愛情打算,而絕未嘗於自己之愛情作一打算,此當為讀書者所共見。獨至其被緇入道之故,則罕能言之者。吾觀於第一百十三回末一段,及一百十六回末一段,而深思其意,知其痛心於黛玉之愛情受人踐踏,而又旁觀於寶玉之愛情受人愚弄,且又慨夫痴心女孩兒白操了半世的心,終不得一當,故寧將此一片愛情葬之於心,而不出以授人,此為自重其愛情也。夫人能自重其愛情,非深於愛情者能之乎?
鴛鴦之死,以為殉賈母者,固第就事以言。至於曲為之說者,又謂鴛鴦本有情於寶玉,徒以賈赦為之梗,自知其情必不可遂,故以一死了之,此則有意穿鑿,而不顧其無當於實者矣。今觀書中,何嘗有鴛鴦釧情於寶玉之跡?讀書可得妄造事實,以誣古人?以餘之見,則鴛鴦存愛情而死者也,為其愛情,而不欲草草以授諸人。然而為丫頭者,舍是二者,無他結局。彼不忍受其愛情之如是狼籍也,寧一死以葆之。彼之重視其愛情,十倍於生命,故寧捐生命以葆愛情,而不願辱愛情以全生命也。然則雖無賈赦以為其終身之梗,吾頟鴛鴦亦必不就“收在屋裡”、“去配小子”之途矣。蓋身既事人,不輸以愛情,則為不婦;輸以愛情,又非所願:此其抑鬱楚痛,誠有倍於死者。中國之女子,身受此苦者多矣,不過委之於命,糊塗者習久而安之,認真者則侘傺以死耳。鴛鴦知其然,故有“橫豎一輩子不嫁男人,落得一世乾淨”之說,其重視其愛情者至矣。使一旦而遇鍾情之人,吾知其必為天下之賢婦,可決言也。
中國之言貞德,由來舊矣。吾故於貞字下一定義曰:貞者自重其愛情之謂。此於今日盛言自由結婚之時為尤要也。能自重其愛情,則未鍾情以前,必不至於濫,既鍾情以後,必不於變。不然,吾恐淫濫薄倖之風滿天下也。夫今日自由結婚之國,濫淫薄倖者固未嘗絕於世。然在專制結婚與自由結婚過渡之時代,則其弊將尤甚。蓋前此男女隔絕不相見,今者交臂覿面,各以色身相示,此猶久餓之夫忽覩膏梁也。一時嗜欲狂熾於中,儒者如過屠門而大嚼,口角流涎,不能自支;賤者則如之東郭燔問之祭者,乞其餘而不足,又願而之他;強者則如日食萬錢,猶云無下箸處。社會之紊,風俗之壞,將不知其紀極矣。故吾於紫鵑、鴛鴦之用心,不憚表而出之,以質世之言愛情者。
《紅樓夢》一書,敘人婚姻事,不祥者為多,蓋明專制結婚之必無良果也。全書惟邢岫煙、史湘雲為得佳偶,蓋專制結婚,雖無得佳偶之理,未必無得佳偶之事,亦猶專制政體中,未必無一二善政可道也。邢之歸薛,在其家中落之後;然此二子者,必能為梁鴻、孟光,可決言也。史雖早寡,然得壻如此,愛情得所託,雖早寡亦不為非幸矣。寶琴之嫁也,只言其足食豐衣,不詳其夫壻如何。探春之嫁也,只言富貴,不言愛情,以其人本不足以言愛情也。以專制結婚的眼光觀之,則寶琴、探春不為非得所矣。至於尤二姐之於賈璉,夏金桂之於薛蟠,曲盡人間男女淫妬之情態,為縱慾忘情者言之也。迎春之嫁中山狼,為婚姻不自由者懸一殷鑑,於寶玉口中快然一吐,賈長沙之痛哭流涕不是過也。尤三姐之於柳湘蓮,司棋之於潘又安,一則以男女隔絕之故,而愛情不能相感,一則以男女隔絕之故,而以愛情相感者,至為專制者所不容,此又皆專制結婚所自然而生之結果也。綜觀諸人婚姻情事,無一同者。惟司棋、潘又安事,與黛玉、寶玉事相類:其愛情相感同也;愛情不遂而皆以身殉之亦同也;雖寶玉有愧于潘又安,然大致不相遠矣。司棋之母,本以為棄一潘又安不足惜,而不知並女兒而死之;賈母、王夫人以為死一黛玉不足惜,而不知寶玉而失之。然而司大的之母雖死了女兒,究竟得了一把金珠;王夫人雖失了親兒子,究竟得了一名舉人:所以刺為人父母者之用心,至為深刻矣。
吾今綜全書婚姻事而下斷語曰:自婚姻制度以言,不自由結婚,無有是處;自男女愛情以言,人不自重其愛情,無有是處。於此設一問題曰:古來行專制婚姻之製,故必隔絕男女以杜其相感。今者若行自由結婚之製,則男女之界限不得不去。而自來男子以女子為飲食物,已成普通人習慣,一且以餓夫入屠肆,欲其不朶頤得乎?吾恐賈璉、尤二姐之事不絕於書,而自由結婚更趨人以入苦海也。應之曰:此所以當使人自重其愛情也。不此之務,而務於隔絕男女,此不過用老子“不見可欲,使心不亂",然則見可欲心斯亂矣。此所以鑽穴踰牆之事,所在皆然,而下淫上蒸之風,且揚於中冓也。焦大之言曰:“爬灰的爬灰,養小叔的養小叔。”賈蓉之言曰:“連古今來還說臟唐臭漢呢,何況咱們這種人家?就拿那邊府上說,大老爺這麼利害,璉二叔還和那小姨子不干淨。鳳嬸子那樣剛強,瑞大叔還想的賬。誰家沒風流事?別讓我都說出來!”亦可謂言之無餘蘊矣。蓋於不可見者無所用其欲,則於其可見者有以用欲矣。不於其心之慾不欲下針砭,願於其目之見不見為關防,下愚之策,必有過於此者也。使人人能知自重其愛情,則為男為女,於其愛情所屬者,將以全神貫注之;而愛情所不屬者,雖日見千萬人,曾不足以動其心也。以視掩人耳目之政策為如何耶?則又設一問題曰:然則於人人能自重其愛情之後,始行自由結婚制度,不其可乎?應之曰:此與言人民程度已足而後可行民權者,同一見解,而不知其蔽也。夫專制政體最為民權之障礙物,而偏欲於專制政體之下養成民權,專制結婚最為愛情之障礙,而偏欲於專制結婚之下保全愛情,此其為愚,不止於望寡婦之生子,直呼仇讎為將伯矣。以吾之意,於製度上決行自由結婚,於教育上使人知自重其愛情,如是則開放之初,或不免於或者所慮之什一;教育之力既行,而此風自絕矣。蓋人人自重其愛情,實為自由結婚時代所不得不然之事;即教育之力,猶將趨於此;第輔以教育,益易收效耳。此其理固易知。前此男子以女子為飲食物者,以女子無人權也。自由結婚,則婦子有人權,非如飲食物之得以一方之意思為處分矣。如是則非以愛情相感,末由合也。且男女隔絕時代,其見也難,其亂也易。夜拒奔女,侈為盛德;坐懷不亂,播為美談:餓夫之喻,誠哉確也。若夫相處,則習為恆事,此心理所必然者。天下二男子同居,未必即為雞姦之行,何獨於男女相遇,而疑其必不免於苟合耶?脫令有之,亦為少數,而大多數之得以自由遂其愛情者,固遙足以償其所失矣。於此又設一問題曰:自由結婚,以愛情相感,固矣;然使我所愛之人,而不我愛,則如之何?曰:此男女愛情中一大難題也。以理言之,則移其愛之心於他,斯為至當。然愛情深者往往不能移,而能移者,或非甚深之愛情也。於是第二法曰:不問彼之愛吾與否,但當吾之愛於心,終其身而已矣。蓋知其愛必不得遂,然既不強求,又不能強遣,惟如此而扣不斯其志,斯亦貞介這所為也。不然,而於愛情之外,別用手段以求達其目的,斯者寶釵之流,而新樣之《紅樓夢》時有為之導演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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